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典型案例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6-10-20 10:11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是相互依存的命运共同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世界各国人民前途所在。我国是全球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国家目标,“十五五”规划纲要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专门工作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绿色原则”,全面畅通生态环境保护的民法路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保障生态环境权益、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写入立法目的,高度关注全球环境治理,为多层次、多维度的生态环境领域国际合作构建了系统完备的法治支撑体系。

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既是建设一条开放发展之路,同时也是一条绿色发展之路。当前,共建“一带一路”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维护全球生态安全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载体,为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提供了中国方案。司法作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保障绿色低碳发展中肩负重要职责。近年来,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审判工作,用心用情用力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服务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一批人民法院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典型案例。该批案例涵盖绿色能源、绿色标准、绿色产业、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交通等重点领域,既是人民法院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司法成果,也是全方位服务保障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生动实践,供各方交流借鉴,以持续提升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司法能力和水平。对这批典型案例简要介绍如下:

一是依法维护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等合作领域市场秩序,保障基础设施“硬联通”。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我国在共建“一带一路”中坚持绿色引领、互利共赢,持续深化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等领域合作,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共享绿色发展成果。人民法院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如案例五,人民法院在海外风电机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充分尊重国际商事规则,合理分配项目责任与风险,判令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与承包人结算工程款并赔偿停窝工损失,为跨境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提供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保障。再如案例六,人民法院在中欧班列运输合同纠纷案中,判令违约“无单放货”的国际铁路货运承运人依法赔偿因此造成的货物损失及利息,运用法治手段维护中欧班列多式联运绿色运输市场秩序,助力绿色丝绸之路建设。

二是压实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商事主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助推规则标准“软联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了绿色原则和绿色条款,明确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绿色环保规则和标准在跨境贸易合作、企业绿色转型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推动凝聚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共识。人民法院践行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目标,健全完善法律适用规则体系,更好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不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如案例一,人民法院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中,将绿色规则纳入国际贸易规则体系,在货物质量审查中严格遵守销售地的环境强制标准,推动交易主体主动承担环境保护责任,有效避免原油转运及后续处理可能引发的环境污染风险。再如案例二,人民法院在高新上市企业破产重整中,创新性引入“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评价指标,助推产业链供应链全面绿色转型,有效提升“走出去”民营企业绿色发展能力,为我国外贸企业更好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提供了有益司法样本。

三是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制度优势,厚植同共建国家人民“心联通”。我国将生态文明领域合作作为共建“一带一路”重点内容,发起系列绿色行动倡议,高度重视当地民众绿色发展和生态环保诉求,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国人民。人民法院坚持共商共建共享,为共建“一带一路”参与方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不断满足中外当事人纠纷解决的多元需求,促使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绿色发展伙伴关系更加紧密。如案例三,法院引入熟悉国际商业运作的专业调解组织,创新“以合代偿”调解方案,将静态债务清偿转化为未来合作收益,引导中外企业从争存量到创增量,盘活绿色科技库存资源、降低低碳产业损耗,帮助中外市场主体修复升级商业合作关系,赢得长远发展机遇。案例四,人民法院充分运用调解这一“东方经验”,实质化解当事人因绿色清洁能源建设项目引发的纠纷,重建合作信任基础,为优化当地能源结构、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注入绿色动力,充分彰显司法在服务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中的力度与温度。

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全人类的共同使命,也是司法审判的重要职责。新征程上,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高质量司法审判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建立公正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更多法治力量!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倪家宁

相关阅读
携手同心,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人民日报 2024-08-04
共建“一带一路”未来十年发展展望发布
​新华社 2023-11-24
我国发布共建“一带一路”未来十年发展展望
新华社 2023-11-24
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光明日报 2023-11-13
兴业银行绿色金融实践入选《绿色“一带一路”十周年创新理念与实践案例》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11-02
共建“一带一路”源自中国,成果和机遇属于世界
人民日报 2023-11-02
共建“一带一路”为全球发展开辟新空间
光明日报 2023-10-30
海上丝绸之路司法合作国际论坛开幕 最高法:为共建“一带一路”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10-27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