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北京市西城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金融检察白皮书(2022—2026)》。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会上获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仍为最高发的金融犯罪罪名,检察机关把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过程,近四年对涉众型非法集资案件追赃挽损2.5亿余元。
西城检察院副检察长刘荣介绍,四年来,西城区检察院共办理金融领域犯罪案件近500件、涉案500余人;金融领域民事检察案件近 300 件,行政检察案件30余件。本次发布的白皮书将案件分为破坏金融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金融领域职务犯罪以及金融从业人员普通刑事犯罪三大类。
白皮书显示,破坏金融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是金融犯罪领域数量最多的犯罪,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仍为最高发的金融犯罪罪名,非法集资活动前期累积较大风险,近年来集中暴雷,案件数量、涉案人数整体仍居高不下。
而信用卡诈骗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因技术防护手段增强等原因数量下降,但银行卡买卖、盗刷等情形仍较为典型。近年来,洗钱罪、骗购外汇罪等案件也逐渐出现并增多,地下钱庄、非法跨境兑换外汇活动隐蔽性强,需引起关注。
白皮书提到,非法集资犯罪案件主要特征为:投资或资产管理公司具有极强迷惑性,成为非法集资犯罪重灾区;银行、证券、保险从业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业规则,诱导客户购买非法集资产品;线上P2P等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案件逐渐消亡,线下债权转让、伪私募基金非法集资高发;将“产交所”“金交所”定向融资计划包装为理财产品进行公开售卖的非法集资,需引起关注;养老、文旅项目成为集资热门包装名词,精准围猎老年人群体;不法分子假借央国企背景实施非法集资,侵害人民群众财产权益,诱发国企连带赔付风险。
刘荣介绍,针对不法分子设立“伪投资”“伪资产管理”公司非法募集资金、包装转让债权类伪金融产品,以康养旅游、高额收益围猎老年群体等行为,检察机关把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过程,近四年对涉众型非法集资案件追赃挽损2.5亿余元。
西城检察院提示,投资群众不要迷信募集资金公司的国企背景,要核实其是否具有募集资金的金融牌照,不要轻信他人兜售的不明金融产品,要核实产品是否为金融机构发售,凡是保本高息理财产品及未备案的金交所融资产品,均需谨慎。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李涛
校对/方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