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年逾七旬的老张希望寻找一位老伴安度晚年,与某婚介公司签下服务合同并支付1.5万元会员费后遭遇“空头服务”,一句“直到成功为止”的承诺也因婚介公司注销闭店落空。老张诉至法院后,北京西城法院经审理判决婚介公司唯一股东退费1.3万元。
年逾七旬的老张因想要找个老伴共度晚年,找到某公司寻求婚介服务。婚介公司称,有一位合适的人选可以介绍,老张便与该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约定:自本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内,为其提供红娘服务,其交纳会员费1.5万元。在合同有效期内,婚介公司提供3位人选约见服务。当日,老张交纳5000元,公司经办人出具收据,并在背面手写“直到成功为止”。
老张称,其在合同上签字时,上述合同条款是空白的,且签字后合同即被公司收走。老张表示,其经婚介公司介绍,了解到一位人选觉得还不错,交纳了5000元,后婚介公司推送了对方的社交软件联系方式。但两人聊了几句后,对方便不再理睬。后其又经公司介绍与第二位人选见面,对方表示同意交往,其又按公司要求支付了1万元会员费,但交费后没过多久就被拉黑了。此后,公司又推送了另外三个人的社交软件联系方式,但经联系均未能见面。
老张对婚介公司的服务不满,待其联系公司退款时,发现公司已经注销。老张认为其受到了欺骗,遂将公司的唯一股东李某诉至法院要求退还1.5万元服务费。
李某认为,公司已经合法注销并完成公示,其个人不应承担公司的债务,且公司已经按照合同为老张完成了全部的服务事项,不同意退款。
西城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各方均需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公司的经办人作为婚介公司服务人员,其在收据背面所写“直到成功为止”的承诺,应视为对服务内容的补充,具有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应当相适应,婚介服务不等于简单推送社交联系方式。老张签订服务合同的核心目的是获得与推荐人选线下见面、沟通交往的机会,而不是仅仅拿到几个社交软件号码。李某提交的证据仅能证明公司曾向老张推送过相关人员的社交软件,但仅提供了一名人员与老张见面,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公司依照合同提供了其他服务,没有充分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义务。
老张支付高额费用,却几乎没有得到实质婚介服务,双方权利义务明显失衡。结合公司“直到成功为止”的承诺,现老张相亲并未成功,有权要求婚介公司返还相关服务费。
关于承担责任的主体,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并非当然地“消失”。李某为婚介公司唯一的股东,作为该公司权利义务的承继人,理应承担财产返还的责任。
综上,法院充分衡量婚介公司已履行的合同义务,酌情确认李某应返还老张服务费1.3万元。
法官提示,婚介消费陷阱往往潜藏于情感需求之中,老年群体务必擦亮双眼、认清维权途径,守住养老钱袋子。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刘忠禹
校对/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