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6〕95号)。这是中央财政首次对部分收入相对不高群体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给予贴息,标志着住房领域政策支持从供给侧进一步延伸至需求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当日就政策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需求侧再落一子,财政金融协同发力
据介绍,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近年来,财政部联合有关方面已在供给侧打出组合拳,包括支持发行新增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支持地方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等,起到优供给、惠民生作用。
此次出台的贴息政策,则是在需求侧打开新的政策发力空间:通过强化财政金融协同,发挥"财政引导、金融放大、市场运作"的机制作用,支持并释放城乡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帮助进城务工人员等新市民、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人以及城镇工薪家庭等刚需购房家庭降成本、减负担。在深入研究基础上,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形成了政策方案。
三项核心内容:聚焦首套刚需、贴息1个百分点、资金足额保障
一是聚焦首套刚需,重点支持普通家庭新购中小套型、较低价位住房。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的居民家庭可享受贴息:使用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不包括存量贷款置换("首套住房"按现行政策认定,新房、二手房均包括);所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所购住房价格不超过150万元。
三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设置上述条件旨在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普惠更多刚需群体。考虑到不同城市居民收入、住房面积、价格水平差异较大,中央层面统筹惠民生、保基本、广覆盖、促公平和财力可能,在全国范围力求平衡。使用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群体,国家已有相关政策支持,此次不叠加享受。
二是贴息1个百分点。可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100万元,财政部门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的贴息。按目前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测算,相当于优惠了利率的三分之一;贴息期限最长5年。举例来看,一笔长期限的100万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考虑到房贷按月付息还款、贷款余额逐月递减,贴息政策最多可帮助借款人累计减少付息近5万元。居民家庭实际享受的贴息金额,视贷款规模、期限、还款方式等情况而定。
三是应贴尽贴,财政贴息资金足额保障。政策起始日为今年10月1日,实施期暂定1年。期间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均可享受财政贴息支持,执行中资金总规模不设上限,预算已作充分安排、据实结算。
经办银行全覆盖,贴息“自动达、省心享”
在实施安排上,政策突出便利性。经办银行实现全覆盖——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全部银行,均可按规定经办居民购房贷款贴息业务,方便居民家庭就近贷、就近享。
贴息优惠自动到账。购房人按正常信贷流程办理贷款,只需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同步授权银行代为办理贴息。银行将自动识别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在按月收息时自动计算并扣减对应贴息金额,借款人正常还贷即可,优惠直接体现在每期还款金额中。银行还将通过手机短信、APP消息等方式及时告知贴息享受情况。
管理链条进一步精简。首套住房认定、房屋面积、房屋总价、贷款金额等要素,银行在审批放贷时已掌握,因此本次政策明确由经办银行负责审核贴息资格,有关部门适时组织联合抽查。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并做好贴息资金保障;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做好房地产信贷管理,强化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协同联动,指导督促经办银行做好贷款发放和贴息工作。
三部门表示,下一步将密切跟踪政策实施进展,力求操作最简便、群众少跑腿,推动政策效应充分释放,让群众尽早受益。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蔺丽爽
编辑/李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