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晚,北京市门头沟区消防救援局夜查发现,大峪中路6号院一处室内施工现场隐患集中:地面烟头散落于纸箱旁,距纸板不足半米;插线板插孔已烧糊发黑,内部线路裸露、未穿管保护,却仍通电;房间内还铺着两套供人休息的地铺。违规吸烟、违规用电、违规住人三大典型隐患集于一处。
检查组一进门,地面上散落的烟头便映入眼帘。更令人心惊的是,最近处的烟头距堆积的纸板不足半米——火源与可燃物之间,几乎“零距离”。施工现场大量存放木材、纸箱、油漆稀释剂等易燃可燃材料,任何一颗未熄灭的烟头,都如同插在火药桶上的引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在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可处警告、罚款乃至拘留。
“这不是烟头,是埋在可燃物堆里的‘定时炸弹’。”检查人员当场指出,在施工现场这一特殊环境里,烟头不再是烟头,而是引燃整座工地的“导火索”。
随后,检查组拉过一个拖在地上的插线板,发现其中一个插孔周边塑料已严重烧糊、焦黑变形,用手轻触便掉下碎渣——这是长期过载或短路留下的痕迹,此外其内部线路已经裸露在外,未穿管保护。更令人震惊的是,这个插线板仍连接着另一个插线板,正处于通电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及第六十六条规定,电气敷设不合规须限期改正,逾期可处罚款。检查人员严肃指出:“这个插线板已经‘报过警’了,却还让它带病运转。等它真正起火就晚了。”
在同一房间,还有两套用纸板做床垫、上面放着枕头、被褥等俱全的地铺,明显有人在此过夜休息。施工现场违规设置宿舍,将生活区与作业区混设在同一空间,违反了《北京市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不得在施工现场违反规定设置宿舍、公寓等住宿场所。
“施工现场本身空间有限,夜间视线更差,一旦起火,工人从熟睡中惊醒,在浓烟中很难快速找到逃生路线,容易造成人员伤亡。法规之所以明确规定施工现场内不得设置宿舍,就是从这些现实风险出发的。所以必须按照要求,把床铺全部清出去,住宿人员另行妥善安置。”检查人员说。
针对上述问题,门头沟区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责令施工单位整改。目前上述火灾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周超
校对/方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