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至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围绕强化检察监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到山西大同、忻州等地调研。
在大同市检察院,应勇调研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等工作。应勇强调,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紧盯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多办具有典型性、影响力的案件,推动以案促治,协同健全规范涉企执法司法长效机制。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深入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运用法治力量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要进一步完善律师现场阅卷、线上阅卷、异地阅卷“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更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2022年6月,大同市云冈区检察院云冈文物保护检察室成立,近年来办理了“云冈石窟周边煤尘污染治理案”等多件典型案例,取得良好成效,应勇予以充分肯定。他强调,要深刻领会、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的重要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作用,加强云冈石窟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守护好国之瑰宝,服务赓续中华文脉、增强文化自信。
在大同市平城区检察院,应勇调研检察管理、检察宣传等工作。他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探索完善高质效办案标准和规范体系,把高质效要求真正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决杜绝“数字攀比”“数据美容”“数据注水”等政绩观错位问题,既防“注水”,又防“躺平”,严防“造假”,严格遵循司法规律,持续抓实“三个管理”,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到更加注重质量上来。检察宣传工作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注重宣传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讲好检察故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在忻州市忻府区检察院,应勇调研检察为民、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等工作。“今年开展的支持起诉案件主要针对哪些群体?”“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能不能坚持做到?”应勇认真翻阅支持起诉案件档案和群众来信来访登记台账,询问相关工作情况。他强调,要把为民办实事、解难事实效作为检验“检护民生”成效的重要标尺。抓实司法救助、检察听证、支持起诉等工作,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小案”“小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做实检察为民。岁末年初,各级检察机关要扎实做好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加强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等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推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衔接联动,落实各级领导下访接访、包案化解矛盾等制度,合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萌芽状态。
在忻州市检察院,应勇调研刑事检察、行政检察、数字检察等工作。他强调,要依法、准确、规范适用不起诉权,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要立足行政诉讼监督,协同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依法规范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推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当罚不罚。数字检察建设要坚持“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工作模式,健全完善日常融合履职机制,建用并举、更重应用,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人工智能辅助司法办案,要立足辅助定位,坚持检察官办案亲历性、决策主体性,突出实用导向,让广大检察官愿用、会用、用得好各类智能辅助系统,真正通过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为检察官解决问题、减轻负担。
应勇听取山西省检察院工作汇报,对山西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山西是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地方。山西检察机关要传承红色基因,大力弘扬太行精神、吕梁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时时处处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二个坚持”对照审视工作,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谱写三晋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找准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以法治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四大检察”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各项检察职权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基本职能。要全面加强法律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倪家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