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上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造成12个家庭骨肉分离 犯罪情节特别恶劣
该案发回重审后,公诉机关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追加起诉被告人余华英拐卖李某等6名儿童的犯罪事实。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重审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2003年期间分别伙同龚显良(已故)、王加文(另案)为谋取非法利益,长期在贵州省、重庆市、云南省等地流窜作案,物色儿童进行拐卖,得手后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他人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期间共拐卖儿童17名。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共计17名,造成12个家庭骨肉分离,亲情断裂,有的父母为寻找子女多年颠沛流离,抑郁而终。余华英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应予以严惩。虽有坦白,但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对于判决结果,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宣判视频显示,在法官宣读判决的时候,余华英在两名法警的搀扶下缓慢起身,之后她一直低着头,在听到死刑判决结果的时候,她双臂垂下,依然没有抬头,脸上也没有任何表情。
受害人:第一次见余华英在法庭上双手发抖 能感到她害怕了
在法庭外,受害人杨妞花说,听到判决结果的那一刻她没有忍住,直接哭了出来,虽然她想过会是这样的结果,但现场听到结果的时候眼泪还是一下就流出来了。“没想到她会继续上诉,不过我们也做好了打算,下次开庭,我会再次来法庭。”
杨妞花说,她在法庭上已经是第五次见到余华英了。法庭宣判死刑的时候,余华英虽然没有抬头,但是双手一直在发抖,“这是我第一次见她这样,她终于感受到了恐惧。之前她还会跟我对视,但这次我看向她的时候,她只看了我一眼就立刻转头,我能看出来她害怕了。”
杨妞花介绍,今天的宣判,余华英依然没有任何道歉和认错,法官问她是否上诉的时候,她没有一丝犹豫直接就说了上诉。对于所提的民事赔偿诉求,杨妞花说,法院还是判赔3万元,她尊重法院判决,“感谢所有人对这个案子的关心,感谢大家关注被拐卖儿童和寻亲家庭这个群体,希望能有更多的被拐卖儿童被找到,更多的失散家庭可以团圆。”
案件回顾
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20多岁外出打工时结识龚显良。两人同居期间,余华英生下一个男孩。他们通过中间人把亲生骨肉送到河北,余华英缺钱时5000元把自己的儿子卖了,也开启了拐卖儿童非法敛财的罪恶之旅。从1993年到2003年,余华英分别和龚显良等人多次前往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拐带儿童。在他们拐卖的儿童中,有5对是一起被拐走的兄弟或兄妹,一个个家庭因此破碎。
杨妞花是被余华英拐卖的儿童之一。2021年5月,通过网络的力量以及媒体报道,杨妞花凭着记忆中称呼外婆为“阿布袋”的方言,最终与姐姐成功取得联系。2022年1月,杨妞花向贵阳警方邮寄相关材料,希望将人贩子绳之以法。当年6月30日,根据杨妞花提供的线索,警方成功将犯罪嫌疑人余华英抓获归案。
2023年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一案,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2023年11月28日,此案二审开庭。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2024年10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余华英被控拐卖儿童人数从11人增至17人。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倪家宁
校对/罗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