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吉检察机关构建“1+2+3”轻罪治理体系
法治日报 2024-09-29 20:50

为适应犯罪轻刑化趋势,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构建“1+2+3”轻罪治理新模式,努力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扎实推进检察机关轻罪治理现代化进程。

“1”即成立“一站式”办理中心,实现轻罪高质效办理

为进一步提高轻微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探索轻罪治理新模式,延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共同建立吉林省首家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办理中心,建立快速办理机制,提升轻罪治理水平。成立轻罪检察办案组,与公安、法院合署办公,将侦查、审查、判决等诉讼程序端口前移,通过同步阅卷、诉前分流,依照法定程序,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简化文书制作、简化办案流程,以一站直通的方式完成轻罪案件专办、快办、精办,提升办案质效,实现轻刑案件由治罪向治理模式的转变。

“坚决不能喝酒开车”,犯危险驾驶罪并适用“一站式”办理模式的被告人孙某某悔恨地说。从酒驾发生到认罪认罚再到开庭,适用“一站式”办理全程只用时4天。张某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适用“一站式”程序办理到案7天内拿到缓刑判决书,对办案检察官表示感谢:“感谢检察官让我适用‘一站式’程序,我的两个孩子还在福建家里委托亲属照看,如果不是快速办理的话,来回跑实在太远了,在这里住很多天孩子们又无人照看,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以后坚决不再犯罪了。”

自2024年5月“一站式”办理中心成立以来,受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轻型犯罪已达100余件,“一站式”办理中心将检察阶段案件办结期限缩短至48小时,办结的案件认罪认罚率达到100%,法院采纳速裁程序适用率为100%。“一站式”提高办案质量的同时,大大提升办案效率,实现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真正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同频共振。

“2”即“检察+X”助力化解矛盾,实现“双赢”社会效果

为深入开展“检护民生”行动,助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化解矛盾贯穿轻罪治理的全过程,将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注重案件诉前调解、和解工作。延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行政机关、司法救助等部门,形成“检察+X”精干力量,尽力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实质性化解纠纷,最大限度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力争达到“被害人满意+被告人认罪服法”的良好局面,实现1+1>2的“双赢”社会效果。

在崔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将诉前引导和解作为工作重点,联合劳动监察部门走访被告企业,着力释法说理,解决资金困难症结点,促成企业对劳动者劳动报酬全部发放200余万元,同时企业经营者得到劳动者的谅解,使企业得以继续经营,从根源上定纷止争,真正实现双方满意的“双赢”局面。高某某故意伤害案件中,因案导致被害人无法工作,独自抚养的未成年子女没有经济来源,承办检察官及时收集资料,联合司法救助部门,第一时间将司法救助金3万元送到被害人手中,避免再次发生社会矛盾。高某某经检察官释法说理后认罪服法,当庭表示不会再冲动犯罪,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自该方案实施以来涉矛盾纠纷案件均通过“检察+X”模式办理,将工作的重心前移,主动联合相关单位、部门第一时间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积极追赃挽损,注重矛盾纠纷化解。2024年以来,共办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案件18件20人,帮助追讨欠薪近1000余万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做实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积极有效地遏制社会矛盾升级,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基层社会治理增效赋能。

“3”即公开听证+行刑衔接+量身定制公益服务方案,“三度”治理轻罪不起诉案件

做好轻罪前半段治罪工作的同时,做好轻罪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使用公开听证程序显示司法办案温度;合理利用行刑反向衔接程序加大对不起诉案件处罚力度;适用量身定制的公益服务方案,进一步提升轻罪治理高度。通过“三度”治理模式,化解矛盾纠纷,注重惩治教育,弥补“不诉了之”的空缺,使轻罪不起诉案件得到积极有效的治理,做到精准办案与加强类案监督、推动源头治理并重,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

韩某某非法狩猎一案中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就违法行为是否可以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进行讨论,听证员一致同意对该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再利用“行刑反向衔接”程序将案件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积极跟进案件进度,行政机关收到检察意见书后对被不起诉人作出罚款27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有效解决“不刑”又“不罚”的尴尬局面,最后为被不起诉人量身定制公益服务方案,联合社区、公园、物业等单位,以志愿者身份现身说法的方式完成轻罪后半程治理的工作。刘某某盗伐林木案同样适用“三度”轻罪治理模式,公开听证被不起诉后,接受补种林木幼苗2000株的行政处罚,同时到大山深处充当“法制宣传员”,用自己的实际案例警示群众同时警醒自己。徐某某危险驾驶案被不起诉后,被不起诉人完成交通宣传公益服务36小时,以达到社会治理效果。

按照“三度”轻罪治理模式,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利用公开听证程序邀请社会监督不起诉案件,用行刑反向衔接向行政机关送达《检察意见书》被采纳率为100%,结合案件自身特点为50余名被不起诉人量身制定公益服务方案,引导参与社会志愿服务,从源头上预防教育,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达到治罪和治理并重的双重效果。

延吉市人民检察院秉持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构建“1+2+3”轻罪治理体系,充分运用“一站式”、“检察+X”和“三度”轻罪治理方案,坚持将“治罪”和“治理”并重的思想贯彻传导到轻罪案件办理中,将“治罪”与“治理”有机结合,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撑。

文/记者 刘中全 通讯员 崔美娜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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