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春《无价之姐》终审胜诉,终审判决不构成抄袭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7-08 18:52

李宇春演唱的《无价之姐》抄袭事件终于尘埃落定。法院维持一审判决,认定该歌曲不构成抄袭。

李宇春工作室发文表示:演唱的歌曲《无价之姐》被诉抄袭侵权一案,历时四年,终于等来法院终审公正判决! 在此向所有喜欢《无价之姐》歌曲的朋友们分享终审判决结果,衷心感谢大家长久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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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价之姐》作为《乘风破浪的姐姐》主题曲,自上线便以其独特的风格和强大的感染力赢得了大众的喜爱,此次判决不仅为歌曲正名,也为公众关注已久的“是否抄袭”争议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无价之姐》是由李宇春作词,孙侨志作曲,李宇春演唱的歌曲,于2020年6月18日发行,是综艺节目《乘风破浪的姐姐》的主题曲。《无价之姐》以女性视角展开,戏谑而潇洒的歌词在轻快摇摆的复古旋律中释出,作曲上采用了流行电子乐的曲风,在增加电子元素的同时穿插了许多具有空间感的节奏律动、音响合成以及拨弹采样,同时在歌曲的引子上也采用了动感的贝斯以使得歌曲听起来平滑舒适。主旋律部分加入了比较贴合人声的和弦,鼓点上则选用了复古迪斯科风格,副歌部分则加入了魔性的吉他循环来衬托歌曲的欢快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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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推出后受因其秉持的女性主义视角而受到大众欢迎,同时还掀起了“姐姐舞”风潮。不成想这首歌之后却引发了版权纠纷。

2020年10月,歌曲《跟我出发》曲作者董某某委托律师发出律师函,指责《无价之姐》副歌的曲部分8小节抄袭《跟我出发》。随后《无价之姐》的曲作者孙侨志在微博发文,否认抄袭指控。孙侨志还表示,《无价之姐》是其6年前创作的,他从未听过《跟我出发》,对方于2004年发布《跟我出发》时自己才13岁,且在国外生活,很少接触到国内电视综艺节目上的歌曲。音乐制作人张亚东、乐评人邓柯当时也曾表态支持孙侨志。

作为《无价之姐》被诉抄袭侵权一案的专家辅助人之一,作曲家林莫樵今天(7月8日)一大早便晒出了《无价之姐》侵权案终审判决书内容。判决书显示:结合两首歌在整体表达情感上的差异性,从听觉效果上可以明显感知两首歌曲的差异性较大,争议的副歌部分亦存在较大差异,故此难以认定《无价之姐》构成抄袭。

随后音乐人张亚东也发文表示:“祝贺!”制作人陈伟伦表示:“保护原创音乐,我们赴以实际行动,四年后有了好的结果。欢迎更多正向的音乐创作的探讨和掰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寿鹏寰
编辑/弓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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