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布去年十大知产保护典型案例:“亚运会”特殊标志被侵权
澎湃新闻 2024-04-25 14:12

4月25日,2024年海南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召开。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会人员通报了十大典型案例,包括侵犯“亚运会”标识特殊标志专用权案、侵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特殊标志专用权案等。

通报显示,“杭州亚运会”(第T2020003号)特殊标志于2020年4月17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登记,登记人为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项目为《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1类至第45类,有效期限至2024年4月16日。

2023年7月27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根据举报线索,对海南快克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快克公司)涉嫌侵犯“亚运会”特殊标志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海南快克公司未经特殊标志所有人许可,向天津创意星球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学院奖2022秋季征集活动命题策略单》,在“广告主题”、“传播\营销目的”、“命题要求阐述”等均含有“亚运会”相关内容。

海南快克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2023年10月18日作出责令海南快克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0元。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此案是海南省首例利用“亚运会”标识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案件,且违法行为发生在杭州亚运会开幕前。海南快克公司开展创意活动的本意是给大学生提供创作平台,增加社会实践,对优秀创作予以奖励,同时以此征集创意反哺企业,达到“双赢”目的。但由于法律观念不强,导致在审核活动策划时把关不严,未经授权使用“亚运会”标识蹭热度,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本案,教育和引导企业要规范合法经营行为。

此外,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的侵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特殊标志专用权案也被列为十大典型案例。

通报显示,2021年3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四一二号公告,对“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第T2021001号)予以特殊标志保护,登记人为中共中央宣传部,核准使用商品和服务项目为《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第1至45类,有效期至2025年3月28日。

2023年2月27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儋州排浦华之茂贸易商行(以下简称:华之茂商行)进行检查。经查,华之茂商行于2022年10月2日至2023年2月15日,分三次从江西景德镇市某陶瓷有限公司进得标识为“盛世中国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限量版礼瓷”的陶瓷产品共400套,全部为供货方作为商行购买其他产品的附赠产品,无购进价格。

华之茂商行将陶瓷产品作为顾客购买陶瓷锅具产品的赠品赠送,无销售价格,运输破损22套,已赠送350套。上述陶瓷产品的外包装上标识有“盛世中国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限量版礼瓷”的字样,在内部有标识为“中国夢 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限量版礼瓷”的卡片。

华之茂商行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上述含有特殊标志的陶瓷礼盒产品作为赠品用于其商业活动。其行为违反了《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2023年3月10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作出责令华之茂商行停止并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标识为“盛世中国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限量版礼瓷”的陶瓷产品共28套,并处罚款3000元。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认为,华之茂商行擅自将含有特殊标志的陶瓷礼盒产品作为赠品用于其商业活动的行为,违反了《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法机关依法打击了非法使用特殊标志销售商品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特殊标志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记者 谢寅宗)

编辑/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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