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甘肃庆阳市原副市长吴丽华获刑14年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4-18 15:44

4月18日,甘肃省陇南市中院一审公开宣判甘肃省庆阳市原副市长吴丽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以被告人吴丽华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查扣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23年,被告人吴丽华利用担任环县县长、正宁县委书记、庆阳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项目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33人财物共计3376.08万元。被告人吴丽华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其对1303.77万元不能说明来源。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丽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或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吴丽华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差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鉴于被告人吴丽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
校对/李建良

相关阅读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原专务、外部董事孙永宁被公诉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5-11
甘肃庆阳原副市长吴丽华一审被控受贿3376万余元
央视新闻 2023-11-05
甘肃省庆阳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吴丽华被“双开”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3-07-11
受贿加财产来源不明共计5300余万,一县委原书记被判14年半
啄木鸟 2023-07-09
死缓!鹤岗市委原副书记、市长梁成军贪污、受贿等案一审宣判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2-12-23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