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商务部发布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 自2024年4月21日起施行
​央视新闻 2024-03-22 17:53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3月22日,商务部印发2024年第1号令,发布《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自2024年4月21日起施行。

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统一列出针对境外服务提供者以跨境方式(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模式)提供服务的特别管理措施。全国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共71条,首次在全国范围对跨境服务贸易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明确了跨境服务贸易准入的“基准线”。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共68条,在自然人职业资格、专业服务、金融、文化等领域作出开放安排,有序推进跨境服务领域扩大开放。

对跨境服务贸易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是中国主动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制度型开放的重要举措,对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将为全球服务贸易开放合作提供新机遇。商务部将会同各部门、各地区实施好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提高跨境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促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编辑/田野

相关阅读
以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为抓手推动高水平开放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3-24
商务部发布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4-03-22
商务部:加快制定出台全国版和自贸区版跨境服贸负面清单
中新经纬 2023-11-09
商务部等六部门:履行好RCEP协定投资负面清单承诺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1-26
商务部:推动出台自贸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
中新经纬 2022-01-25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