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层住宅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北京石景山一名住户被处罚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3-15 10:42

为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环境,预防和控制高层火灾事故的发生,3月13日,北京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街道及物业管理单位对辖区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一名住户因在高层住宅内违规停放电动车,被依法罚款。

检查中,检查组重点针对辖区高层建筑内电动车停放是否影响消防车通道、是否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停车点周围是否堆放可燃易燃物品、物业管理人员平时有无正确引导电动车主按照规定停放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排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建议。

检查组在对石景山区五里坨街道京西景园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小区住户张某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一楼内地上一层公共门厅处,执法人员对张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改正。

检查组对小区其他场所检查完毕返回时,发现张某的违法行为未进行整改,其电动自行车仍停放在原处。张某的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对张某做出罚款处罚。

据统计,此次高层建筑的监督检查中,清理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60余辆,劝阻教育100余人次,对拒不改正的车主进行处罚1起。

石景山消防提醒广大市民,电动自行车不要“进楼入户”。购买和使用有安全质量保证的电动自行车,不要在居民楼入口、电梯间、公共门厅、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等公共区域,以及其他住人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不要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不要将电池拆卸下带入室内进行充电;严格控制充电时间,充电时远离周围可燃物。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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