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快评|药品电子说明书既要“有”更要“好”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3-07 15:05

药品说明书作为全面呈现药品有效性、安全性信息的载体,是临床用药的重要指导工具。考虑到纸质版药品说明书容易存在看不清、易丢失、更新不及时等问题,近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药科大学校长郝海平建议,应逐渐推广使用药品电子说明书。并完善配套法规,为推行药品电子说明书提供法律保障。(3月7日《法治日报》)

药品电子说明书不仅调阅方便,而且页面收放自如,能够做到想看哪里放大哪里。此外,电子版说明书不受篇幅限制,内容可以更加丰富和具体,这是纸质版说明书所不具备的优点。在手机普及率已很高的当前,民众很容易通过扫码等方式阅读药品电子说明书。正因为药品电子说明书有很多好处,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发布的《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及相关指南文件当中,药品电子说明书作为试点内容列出。

但药品电子说明书应该“长什么样”,还没有统一的标准。目前已有一些药品推出了电子说明书,主要是在药品包装或纸质说明书上以条形码或二维码的形式提供,且不同的药企业或药品,电子版说明书的形式与内容存在较大的差异。药品电子说明书的法律定义、呈现形式、格式要求等,都还缺乏规范,药企只能按照自己的想法行事,这样就容易导致电子说明书的内容与形式都很杂乱。此外,在内容方面,倘若电子说明书的术语表达过于专业,也会导致出现患者“看不懂”等问题。

这就意味着,药品电子说明书既要“有”,更要“好”。内容易懂、形式多样且亲民,这样的药品电子说明书才能受到民众的青睐。要想做到这一点,就得先制定好标准,规划好推广普及的路径,让制作药品电子说明书变得有章可循。目前药品电子说明书属于新生事物,其法律效力和使用范围等,都需要尽快加以明确。

除了“有没有”和“好不好”,药品电子说明书的管理与运用,也要得到规范和统一。以条形码或二维码的形式,分散提供药品电子说明书,这是一种好方式,假如能够建立统一的药品电子说明书信息平台,则更便于民众调阅,也便于监管部门统一监督与管理,从而确保药品电子说明书具有更高的质量和利用效率。

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相关试点也在按步就班地进行。在高度信息化和智能化的当前,推进这项工作也要有互联网思维。只有让药品电子说明书和纸质说明书一同得到改造,才能满足阅读药品说明书的不同需求,并使多种不同的说明书形成优势互补,全方位、大幅度提升药品说明书的实用性和亲民性,彻底化解过去药品说明书带给民众的困扰。

文/时本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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