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南关法院异地执行39套房产
法治日报 2024-02-07 17:45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成功执行一件10年积案。当事人双方经公证债权文书确立债权债务关系后,被执行人未履行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南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一直在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后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查封了第三人某公司位于乾安的一宗土地。

经调查,某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正在对上述查封的土地进行楼盘开发,几经周旋和多次现场踏查,执行法官向某公司送达法律文书,告知相关人员权利义务,推动了本案继续执行,但楼盘因证照不全等原因,产权无法办理,给执行造成了困扰。

时间到了2023年,某公司所开发的楼盘取得了产权,经与乾安县不动产登记部门沟通协调,南关法院遂对该楼盘中31处住宅,8处门市合计39处房产进行先期踏查、委托评估鉴定、网络司法拍卖等程序,经两次拍卖流拍,最终由申请执行人接收上述房产,但此时,某公司发生了巨大变化,更换了新的负责人和公司成员,对法院执行有抵触对抗情绪。本次执行行动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展的,经办案人与某公司多次沟通未果,执行局立即制定强制腾迁预案,考虑到路途遥远,办案法官第一时间请求乾安法院协助配合执行,乾安法院执行局局长李昌盛亲自带队支援本次行动。

2024年1月18日,农历腊月初八一大早,执行法官带领8名干警和乾安法院6名同志一道,到达腾迁现场,按照预案,现场对某公司和楼盘物业释法明理,要求其配合本次腾迁,向申请执行人交付已接收房产,如不配合或者阻碍抗拒执行,将依法对相关人员强制带离,对公司及其负责人进行罚款和拘留等强制措施。在法律威严的震慑下,某公司和楼盘物业派出专人将39处房产入户门打开,清空里面物品,交付给了本案申请执行人,交付结束后,在乾安县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协助下,对上述房产进行确权登记,圆满顺利地完成异地腾迁交付任务。

本次执行由公证处全程录像,开锁、搬家人员现场待命,在兄弟法院鼎力支持和多方努力下,完成了39处房产的腾迁交付工作。

南关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团结一心,闻令而动,迎难而上,昂首向前,以奋斗之姿激昂执行热血,以担当作为实现法治梦想,全力以赴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实现,为长春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贡献“南关力量”。

文/记者 刘中全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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