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news|内蒙古14家机构因未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被处罚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1-30 11:41
据内蒙古网警消息,近期,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公安机关多次接到辖区居民被装修推销电话骚扰的警情。报警者反映,推销人员对其个人及住房情况非常了解,怀疑其个人信息已遭泄露,担心财产和人身安全。
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公安局迅速出警,通过缜密侦察,捣毁张某为首的以“信息共享”为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查获公民个人信息100余万条,扣押涉案电脑、手机等物品68件。
经查,该犯罪团伙依托涉案的售楼企业、装修公司,通过“买卖、交换”等非法途径获取特定自然人信息,以“数据分筛、介绍客户、品牌融推”等所谓的“信息共享”方式传播扩散,并以此为目标客户进行“精准”业务推销,严重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构成威胁。
经法院审判,犯罪团伙中张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未构成犯罪的温某、王某、马某等16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依各违法情节,分别处2千到一万元不等罚款。
公安机关同时开展一案双查,14家相关企业因未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依据该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喀喇沁旗公安网安部门依法责令相关企业进行改正并给予行政警告,对相关责任人员总计罚款6.8万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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