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孤寡老人离世后,遗产谁来管理?
央视新闻 2024-01-12 21:16

随着我国老年人数量的日益增加,和遗产继承相关的案件越来越复杂化。比如,遗产无人管理的情况就时有发生。在江苏省太仓市,孤寡老人杨师傅因病离世后留下了一套房子,然而他没有法定继承人,也没有立下遗嘱,那么这种情况下他的这套房子应该怎么处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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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中被人搀扶着站在中间的这位老人就是杨师傅,是一名聋哑人,父母在早年间就已去世,他与姐姐相依为命,终身未成家。2014年姐姐因病离世后,孤身一人的他,生活自理成了最大的难题。然而,令人欣慰的是,顾家的三兄弟主动伸出援手,照料起了杨师傅的生活起居。三兄弟称杨师傅为叔叔,但其实他们之间并没有血缘关系。那么,顾家三兄弟和杨师傅是如何相识的,又为何会照顾他呢?

顾永芳:杨叔就是小时候出生了,他在我奶奶身上吃奶的,我们农村里面吃奶的都是奶儿子,就是讲干儿子,很好的。

顾永芳是顾家三兄弟中的老二,据他介绍,他们的奶奶是杨师傅的奶娘,早年间曾照顾过杨师傅一段时间,因为这层关系,两家交往甚多。因杨某晚年孤苦无依、无人照料,三兄弟主动开始照顾杨师傅的日常生活。

作为一名独自生活的聋哑人,杨师傅时常感到孤单,每周都要去顾家三兄弟的家吃顿饭,坐上一会儿。平时家里窗帘掉了,电视坏了,水龙头不出水,在遇到困难时,杨师傅就让邻居给顾家兄弟打电话来帮忙修理,而三兄弟也总是第一时间赶到。每年春节,三兄弟还会把杨师傅邀请来家里一起吃团圆饭,而每年杨师傅都会提出一个特殊的要求。

顾永芳:我们三家三弟兄家人,他要我们合家拍照,本来大家都忙一直凑不齐,每年等到春节的时间凑齐了就来拍个照,拍好照他就拿回家去给他们邻居看了,他讲我也有这么多的小辈这样子。

全家福背后的每一个人名都是杨师傅自己一个一个对照着写上去的,他还会将照片塑封起来寄给朋友。

在杨师傅姐姐去世后,一位远房亲戚曾想要和杨师傅建立扶养关系。他找到姐姐生前所在的太仓市总工会,称以后杨师傅的养老问题由他来负责。

太仓市城厢镇府东社区居委会副书记沈秋艳:当时就是太仓市总工会、我们社区还有杨启本老人本人,包括远房亲戚跟顾家三兄弟一起,我们坐下来进行了一个协商。然后当时按照杨启本老人自己的意愿,他是强烈要求就是由顾家三兄弟照顾他的一个日常生活起居的。因为远房兄弟老实说他其实就是在那次出现了一次,后面都是没有出现过的,平时也是跟老人是没有任何接触的,所以当时老人就是自己提出,他是要由顾家三兄弟照顾他。

为此,杨师傅还写了一份委托书交给居委会,上面写着:“本人杨启本,今后有事,委托府东社区与顾永其联系。”顾永其就是顾永芳的弟弟,顾家的老三。

2017年,杨师傅突发脑梗入院治疗,虽然生命保住了,却失去了行动能力,住院期间三兄弟轮流探望、陪护,后来又将杨师傅送往康复医院进行治疗,并负责处理治疗期间的医疗、护工、伙食等费用。

主治医师李军涛:我们打电话他们马上就来,就不会说我会耽误时间,就是风雨无阻也都会过来看一下。尤其是我们像老人发生病情变化,跟他们进行沟通,要改变治疗方案的时候,他们从来也没有计较过,说医疗费用会不会增高,是从病人的病情的角度来出发,一切为了病人好。因为他们三年对老人一个无微不至的生活上的照料,医疗上的保障,可以说老人没有压疮,并发症几乎没有。

在杨师傅接受康复治疗期间,顾家三兄弟每隔一天就会去探望一次,就这样坚持了3年多。

为孤寡老人养老送终 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顾家兄弟悉心照顾杨师傅,成为老人多舛人生路上的一道光。到了2021年,杨师傅在康复医院病故。顾家三兄弟尽心为他处理了丧葬事宜,并将杨师傅和他父母以及姐姐的骨灰盒一并安葬。由于杨师傅离世前没有留下遗嘱,他的房子也就没人继承,这时有人劝顾家兄弟把房子继承过来。听了大家的建议,他们向居委会递交了申请。

顾家兄弟说,因为两家人的交情,他们是自愿照顾杨师傅的,并不是要图对方的房子。

为了避免法律争议,居委会建议顾家兄弟走司法程序。于是,三兄弟向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递交申请,请求法院指定太仓市民政局为杨师傅的遗产管理人。那么什么是遗产管理人呢?

据了解,遗产管理人制度是民法典新创立的一项制度。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和遗产继承案件的复杂化,遗产无人管理、继承人难以妥善管理等社会问题逐渐显现,遗产管理人制度就可以解决这些现实问题。

太仓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王坤:遗产管理人的制度主要是为了防止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和遗产交付之前,遗产处于一个无人管理的状态,很多权利人的利益是无法得到保障的。比如说继承人、受遗赠人,他们无法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债权人也是同样的一个情况。所以在这个时候就有必要设立这样的遗产管理人制度,对遗产进行保管,在必要的时候对它进行一个合理的分配,来保障相关主体的这样的一个合法权益。

何人可作为遗产管理人 民法典作出规定

那么什么人可以作为遗产管理人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同时民法典还规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太仓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王坤:本案当中没有人来担当遗产管理人,使杨某的遗产就是处于无人管理的这样的一个状态,也不利于遗产的一个合理的使用。这个时候顾氏三兄弟就提出这样的一个申请,那么我们首先就要判断顾氏三兄弟是否符合利害关系人的这样的一个身份。

王坤庭长介绍,我国民法典赋予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的权利,但对利害关系人的范围未作明确。实践中,通常认为继承人、受遗赠人、遗产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范畴,但本案顾氏三兄弟明显不符合上述三种情形,那么本案最大的难点就是顾氏三兄弟是否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来提出指定遗产管理人的申请。

太仓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王坤:通过大量走访调查,包括对杨某生前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以及杨某住院治疗期间的康复医院进行走访和调查,我们了解到顾氏三兄弟对于杨某在生活起居医疗方面都是照顾颇多的,尤其是在陪伴方面给予杨某很大的精神上的慰藉,使杨某得以安享晚年。这个时候我们认为顾氏三兄弟对杨某实际已经尽到了主要的扶养义务,是符合民法典上可以适当分得遗产的权利,他有继承部分遗产的这样的一个实体权利,所以我们认为他与遗产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支持主张 法院认定属于“利害关系人”

据此,太仓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指定太仓市民政局为杨师傅的遗产管理人。判决后,民政局对杨某的房屋、存款等进行管理和清点,将杨师傅的存款均分给顾氏三兄弟,并协助将杨师傅的房屋过户登记至顾氏三兄弟名下。

太仓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祥杰:我们了解下来,从2006年开始,他不仅是照顾了杨启本,而且他的姐姐杨碧梧到后期一直生病住院,也是顾氏三兄弟照顾的,他们倾心照顾了16年。杨启本过世以后,他们三兄弟按照太仓风俗进行了安葬,并在清明冬至进行祭扫,然后把他和他父母都安葬在一起。我们认为顾氏三兄弟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本案的裁判结果丰富了民法典关于遗产管理中“利害关系人”的内涵,有助于推动完善遗产管理人制度。同时,对于弘扬中华民族守望相助、扶残救济的善良风俗具有积极意义。

太仓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王坤:这个案件认定三兄弟符合利害关系人的身份,那么最终认为他们是具有可以适当分得遗产的权利,实际上是肯定了顾氏三兄弟不计回报赡养老人的善举,体现了中华文化传统上好人好报的这样一个思想,也有利于在社会上弘扬中华民族守望相助、扶残救助的这样的一个传统美德。

文/记者 张赛 张斌 郑玉锴 崔善鹏

编辑/朱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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