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检12月28日消息,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体现了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优秀经验做法,为各地高质效办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案件提供示范。
该批典型案例共11件,分别是:广东省检察院督促保护世界极危物种猪血木行政公益诉讼案、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检察院督促保护新发现极危物种“明月山野豌豆”行政公益诉讼案、河南省西峡县检察院督促保护野生黑壳楠树群行政公益诉讼案、湖南省双牌县检察院督促治理古银杏树群病虫害行政公益诉讼案、湖北省远安县检察院督促保护濒危物种中华秋沙鸭行政公益诉讼案、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检察院诉县自然资源局怠于履行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保护长江口中华鲟等洄游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检察院督促保护罗沙贡米特有种质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浙江省淳安县检察院督促整治外来入侵物种豹纹脂身鲶行政公益诉讼案 、辽宁省铁岭市检察院督促整治外来入侵物种三裂叶豚草行政公益诉讼案、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督促整治违法运输外来入侵物种行政公益诉讼案。
这11起典型案例中,9起以诉前程序实现公益保护,2起为诉讼案件,案件类型涵盖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体现了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举措。在办案中,检察机关立足“公益之诉、督促之诉、协同之诉”定位,积极运用诉前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手段,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打击危害生物多样性违法行为、加强栖息地保护、争取专项经费、制定专门保护计划。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加大办案力度,关注动植物资源保护、种质资源保护、外来物种入侵问题,以案件办理为抓手,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督促、协同、追责效能,积极探索替代性修复等恢复性司法措施,开展专项监督、加强区域协作,提升保护质效。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