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长城保护夯实法治根基
光明日报 2023-10-21 20:30

今年中秋、国庆假期,各地长城景区再现“人海”胜景,旅途的劳累、抢票的艰辛都阻挡不了人们对“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向往。俯卧15个省区市、跨越404个县市区的“万里长城”,历经两千多年不断焕发新活力的背后,离不开法治保障。日前,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学者,细数长城保护工作中的点滴法治印记。

为长城量身打造法治“铠甲”

今年1月起,《山东省齐长城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这段修筑于春秋战国时期、我国现存有迹可考最古老的长城,穿上了为其量身打造的法治“铠甲”。山东也成为继北京、甘肃、山西、宁夏、河北等省市区后,又一个出台长城保护地方性法规的省份。

自1987年长城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以来,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为圭臬,我国已逐步建立起以文物保护法和《长城保护条例》为主体、地方性法律法规为补充的法制体系。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印发《长城保护总体规划》,明确了长城保护、传承、利用相关工作原则、目标、内容及管理要求,为长城保护修缮提供指引。

既然已有国家层面的文物保护法和《长城保护条例》,各地为什么还要出台长城保护地方性法规?

记者采访了解到,各地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实施,既是在总结长城保护实践经验基础上对上位法相关规定的细化、补充,也充分考虑各地长城保护面临的具体问题,实事求是划定保护红线。《山东省齐长城保护条例》着力解决齐长城保护职责存在保护与利用“两张皮”、跨边界管理相互推诿等现象,创新规定线性文化遗产保护相关要求;《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强调规范完善保护责任、健全保护体制机制、发掘长城利用的文化价值和精神内涵、充实监管方式等内容。河北省秦皇岛市在全国首创长城保护员制度;宁夏盐池县首开古长城认领保护制度;京津冀三地签署《关于全面加强京津冀长城协同保护利用的联合协定》,联手推进长城文物保护与利用……随着各地法治实践不断推进,长城保护管理体制也在不断完善。

这些为各地长城保护“量体裁衣”的地方性法规,不仅充实细化了长城保护法律体系,也为上位法修订奠定了良好基础、提供有益参考。

长城保护法律亟待修订,已成为不少学者、业界人员的共识。中国长城学会副会长董耀会表示,2022年全国文物工作会议提出“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方针。面临新时代文物保护新形势和新要求,长城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也需与时俱进,加大以法治方式保护长城的力度。2019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通过《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要求深化长城沿线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和立法建议论证,推动保护传承利用协调推进理念入法入规,也对长城保护立法修法提出相关要求。

“目前,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长城沿线各地先行先试出台的长城保护相关地方性法规,或将成为《长城保护条例》等法律修订的有益借鉴。”董耀会说。

有效形成监、管、护的保护合力

省级文保单位“三十二长城”被拦腰挖开一个缺口,造成不可逆破坏,竟然仅仅因为两名施工人员“为节省路程,方便挖掘机通行”。今年8月,山西右玉县这起破坏长城案件曝光后,在网络上掀起了几乎“一边倒”的舆论谴责。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尽管保护长城的法网越织越密,可是在长城沿线,人为破坏行为并未完全消失,健全长城保护长效机制依旧任重道远。

未经文物管理部门审批,某影视公司擅自在位于宁夏灵武市宁东镇清水营村的清水营城址内搭建影视拍摄基地,致使墙体遭到严重破坏;在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有的长城墙体被村落和农田包围,甚至成为当地居民的宅院墙、圈舍墙和人行道;在河北易县,某石料加工企业非法占用长城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林地,建设石料加工厂,对长城遗迹的历史风貌、环境风貌以及林业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今年4月,最高检和国家文物局曾联合发布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涉及河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多个省区,包括燕、秦、明等多个时期的长城。

在督促保护清水营城址行政公益诉讼案中,灵武市人民检察院不但通过公开宣告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使清水营城址受损部分得到恢复,木质违法建筑全部拆除,还督促当地对清水营城堡周边长城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研究和管理现状进行评估,细化长城沿线保护区和管理规定。在甘肃省督促保护长城行政公益诉讼案中,促进整改基础上,甘肃检察机关推动武威市政府专门设立长城文化保护研究院,在每个县(区)设立长城文化保护站,出台《武威市长城巡查检查办法》,强化常态监管。在这些案例中,检察机关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各类监督方式督促公益修复,更注重通过办案促进健全文物保护长效机制。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张福宇表示:“在开展长城保护方面,检察机关既依法监督,又协调支持,与行政机关形成良性互动,助力行政机关解决履职中遇到的困难,推动其依法履职、严格执法、自我纠错。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在各自履职中,共同推动问题解决,形成保护、利用、研究和管理互相融合、互相促进的良性机制,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形成长城保护工作的监、管、护合力,有效激发了长城保护动能。”

让文物保护与文化旅游和谐共生

近日,在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长城西段,一处建筑基址出土多枚堪称简易版“古代手榴弹”的石雷。据考古人员介绍,这是北京长城考古首次发现“武器仓库”。

随着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不断推进,从抢救性保护到预防性保护,再到研究性修缮,长城本体保护工作不断加速升级。长城文化旅游观光带、长城文化节、长城论坛、长城音乐会等品牌活动和各类长城文创商品,也让长城的文化价值不断得以展现。

而在这个过程中,始终存在着东部与西部地区、开发成熟和未开发长城之间保护力量的不平衡。根据北京市怀柔区发布的数据,9月29日至10月6日攀爬未开发长城专项整治期间,工作人员累计劝阻攀爬未开发长城人员2650人次,车辆305辆次。董耀会介绍:“在西北省份,黄土夯筑的长城风化、自然毁损十分严重,如果不能及时进行保护性修缮,倒塌的地方将会越来越多。”

如今,在长城边开荒种地、私取墙土的行为几近消失,而随着交通的便利、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西部风光备受户外爱好者、影视制作者青睐,又让长城保护面临新挑战。“这些地区长城保护仍处于较粗放的状态,长城保护的调查整理、内涵挖掘、旅游利用、对外宣传等工作大多还未有效开展。”张福宇告诉记者:“长城不仅具有重要的文化历史价值,也具有旅游开发价值。如何在厘清保护边界的同时,让人与长城相互滋养,是长城保护中的难点,这也是公益诉讼的又一待破之题。”

采访过程中,多位受访对象均表示,随着实践发展,长城考古、保护、修缮的资金投入、技术水平、科技含量等越来越高。在此基础上,更应该进一步深入挖掘长城文化内涵和特殊的历史文化价值,争取更多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到长城保护中。“长城保护任重道远,仅靠文物部门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扩大公众的参与权和话语权,激发社会各界能量,依法、有序、科学参与长城保护工作,让大家都能为长城保护做力所能及的事。”董耀会说。

张福宇认为,检察机关应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对接,大力促进文物保护与文化旅游融合,推动地区文化、社会和经济的提质发展,积极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的“后半篇文章”。

文/刘华东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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