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给未成年人文身被判退赔 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10-10 08:59

美体店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近日,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判决某美体店全额退还未成年人吴某文身费,并赔偿其文身清洗费的60%及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10月8日《法治日报》)

文身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容易引发感染性疾病、皮肤过敏等。文身不仅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还有可能对其将来的参军、就业造成阻碍。由于绝大多数未成年人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甚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心智尚未发育成熟,少不更事,尚不能判断文身行为对自己身体和人格利益带来的损害和影响,需要社会奉行严格保护原则,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相关法律和政策已经为未成年人筑起了拒止文身的保护网,并明确了相关主体的保护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明确: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文身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在上述案例中,某美体店未认真核实吴某的年龄和身份信息,未尽到提示义务,为吴某实施大面积文身,背离了法律责任,踩踏了底线,存有明显过错,应就此承担主要责任。美体店“又退又赔”,既是一种惩戒,也给其他文身经营者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

对抵制未成年人文身、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文身经营者承担着最重要的识别、劝诫、警示、拒止责任。如果文身经营者能够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该标明的标明到位,该核验的核验到位,该拒绝的坚决拒绝,就能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的文身行为。如果文身经营者不严格履行把关责任,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给未成年人文身提供方便,大开绿灯,不仅会损害未成年人的权益,还会给自己带来后患,招来负面的法律后果。

上述案例直观地展示了这种负面的法律后果,展示了给未成年人文身的多重危害性。这有助于强化不给未成年人文身的社会共识,描清刻深法律红线,绷紧文身经营者的责任之弦。此外,还有助于落实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消减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隐患,为未成年人营造更加规范、健康、安全的社会环境。

司法机关有必要加强对涉未成年人文身案例的普法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送案例进校园、进社区、进市场、进家庭活动,以案释法,以案明责,充分释放案例的惩戒、震慑、警示、教育效应。家长、学校也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给未成年人打好“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文身动机和行为及时劝阻,让未成年人认识到文身可能产生的危害,并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理性拒绝文身。如发现未成年人已有文身行为,家长等监护人应通过投诉举报或起诉等方式积极维权,追究文身经营者或文身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让其付出必要的法律代价。

文/唐山客

编辑/崔毅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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