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五大类生鲜食用农产品过度包装要求发布 4月1日起实施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3-09-22 15:00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近日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将于2024年4月1日起实施。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引导生鲜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适度合理包装、规范市场监管提供执法依据和基础支撑。

该标准明确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五大类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技术指标和判定方法。主要技术指标包括三方面:一是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销售包装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到25%包装空隙率上限。二是规定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三是明确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20%,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和蛋加严至不超过15%。为避免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或产生新的资源浪费,该标准设置了6个月的实施过渡期,并规定“实施之日前生产或进口的生鲜食用农产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实施后,生产经营主体应按照该标准要求,对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包装进行合规性设计。

(总台央视记者 李晶晶)

编辑/马晓晴

相关阅读
这些新标准今起实施!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过度包装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4-04-01
生鲜食品不得过度包装 一批国家标准4月1日起实施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4-03-31
4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4-03-30
一批新规4月起施行!涉及征信、公积金、生鲜包装等
中新经纬 2024-03-30
治理“生鲜灯”使用:拒绝“美颜”加持,还农产品本来面貌
农民日报 2024-01-13
昌平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食用农产品“生鲜灯”专项检查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12-20
Qnews|今起食用农产品销售禁用“生鲜灯” 多地开展整治 已有商家被罚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12-01
修订后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下月起施行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3-11-24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