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中国政府网 2023-08-31 17:09

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发〔202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三、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其他事项,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上述调整后的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务院

2023年8月28日

编辑/田野

相关阅读
本月记得确认2024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这三项扣除标准提高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12-14
事关收入!2024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12-01
国务院提高婴幼儿照护等3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中国教育报 2023-12-01
半两财经|财政部: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个人基本不缴个税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9-07
国务院: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中国网地产 2023-09-01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