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原判!福建省南平市中院二审公开宣判江某莲自诉林某侮辱、诽谤案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3-08-31 16:28

今天(31日),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江某莲自诉林某侮辱、诽谤上诉一案作出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1月3日,江某(江某莲之女)在日本留学期间遭其室友刘某的前男友陈某杀害。该案宣判后,林某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独狼独语4”等,发布系列与江某案有关的博文。江某莲认为上述博文对江某及其本人构成侮辱、诽谤,遂以林某犯侮辱罪、诽谤罪向建瓯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一审法院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相关言行应当受到法律规制,被告人林某通过多次发布微博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诽谤罪,依法应予以并罚。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等,依法以林某犯侮辱罪、诽谤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一审宣判后,林某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林某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赵红信

相关阅读
Qnews|最高法公布惩治网络暴力典型案例 包含“德阳女医生案”等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9-25
牟林翰虐待罪上诉案宣判,维持原判
北京市一中院 2023-07-25
江歌母亲诉林某侮辱、诽谤案一审宣判:林某获刑二年三个月
建瓯法院官微 2023-04-17
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案今日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央视新闻 2022-12-30
江歌母亲回应公开投诉作家陈岚诽谤:已取证,准备走法律程序
极目新闻 2022-03-12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