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一个重点领域。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坚持“开正门、堵旁门”,保持高压监管态势。一方面,发挥一般债务、专项债务的积极作用,促进稳增长、稳投资;另一方面,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逐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取得明显成效,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但也面临不少困难挑战,有的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同时,一些债务违规问题不容小觑。比如通过承诺兜底回购、国有企业垫资建设等方式,违规新增隐性债务;专项债券管理方面,有的违规将资金投向禁止类领域等。此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市场化转型、规范管理也面临不少问题,部分平台公司偿债压力较大。
政府债务管理一旦放松,则容易演变成为“灰犀牛”,潜在风险巨大。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不能有丝毫懈怠,一系列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进行妥善处置。
首先,抓实化解地方隐性债务风险。尽管地方隐性债务已减少三分之一以上,但化债任务依然很重。要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想方设法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同时,强化监管措施,对变相举债、虚假化债行为及时查处、追责问责。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治理,规范融资信息披露,严禁与地方政府信用挂钩,分类推进市场化转型。
其次,规范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管理。专项债券属于法定债务,有一系列制度规范约束,发行使用公开透明,风险较为可控。近年来,专项债券在拉动有效投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发行使用中暴露的一系列问题仍要引起重视。要通过穿透式监测、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要严格落实负面清单管理,防止将专项债券用于各类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需要注意的是,近年来,专项债券发行规模加大,一些地方债务集中到期,还本付息压力较大,要统筹安排、防范风险。
再次,强化地方财政运行监测。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一个特点就是地域分布不均匀,各地情况差异较大,要动态跟踪研判地方特别是县区财政运行情况,对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患于未然。
制度只有长出“利齿”,才能实现硬约束。要压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一旦触及“高压线”就严惩不贷。
总之,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只有更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才能实现财政可持续、经济平稳健康运行。(金观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