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拟于9月1日实施,“深圳的路边摊不再全面禁止”话题登上热搜。
作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深圳需不需要“地摊经济”?需要怎样的“地摊经济”?如何解决地摊经营与城市治理的矛盾?这些都成为了考验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新考题。在此背景下,5月18日,深圳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召开“深聊会”,聚焦“推动‘地摊经济’规范发展,催旺城市烟火气”主题。
本期深聊会邀请多名政协委员及相关政府部门,就“地摊经济”的重要性和即将面临的问题,从经济学、法学、社会政策、政府监管、市场管理等角度展开深入讨论,以期为深圳在解决相关问题时提供有益的参考。
现实需求
有人情味的城市需要烟火气
此前一直被认为是一种“非正规”业态、处于监管“灰色地带”的“地摊经济”,被官宣正名后,作为国际化大都市,深圳要如何将其融入到城市肌理?
深圳市政协常委武良成表示,一座宜居有人情味的城市,必然不是高高在上,盛气凌人,而是萦绕着抚慰人心的烟火气。而城市的烟火气,往往就体现在那些琐碎而又真实的消费场景中。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目的,是让城市发展得更好,让老百姓的生活更幸福。而真实的社会需求是多层次的、个性化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地摊经济”重要性非常明显。深圳要高质量发展,芯片也好,地摊也好,没有贵贱之分。实际上,“地摊经济”不只是烧烤,还涉及到小商品交易,门类很多,范围很广,是深圳市夜间经济的一个部分。
他指出,“地摊经济”有供需两方面:首先,从供给主体来看,摆摊人员中,有无业人员、失业人员再就业,也有就业人员八小时之外当副业来做,可以说“地摊经济”解决了部分就业问题;其次,从需求侧来看,地摊摆出来的商品有人去买,有人去吃,丰富了城市居民生活品类,同时也刺激了消费。可见,“地摊经济”在促消费、增就业方面有一定的正向作用。
深圳市政协委员马兴通也指出,在当下推动“地摊经济”对增加就业很有帮助。近期逛深圳的公园市集会发现,“地摊经济”年轻化了:摊主大多年轻时髦、两三人一起,为传统的地摊增添了多元化的趣味。
马兴通也留意到了这点。他介绍,“地摊经济”或为刚毕业的大学生进入社会提供非常便利的条件。相较于其他创业方式,设摊经营低门槛低成本,投入方面不需要像开公司那么费劲,有助于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马兴通指出,深圳是非常年轻、具有创新能力的城市,有干劲的年轻人非常多,他们做出了很多创新的产品,想找厂家、想找合作者,对他们来说,地摊也是一个展示的机会。“比如我做了一个小产品,想看看市场的回应,摆地摊就是一个不错的展示机会。”
深圳市政协委员潘争艳建议,深圳是外来人口聚集的城市,“地摊经济”可以主打“家乡味”,长沙臭豆腐、陕西肉夹馍、武汉热干面、天津煎饼馃子……让深圳的“打工人”,在路边摊就能吃乡味、品乡愁。
现象背后
隐藏系列城市综合治理问题
武良成指出,“地摊经济”增加了供给和需求关系的同时,也伴生了很多问题。首先是占道问题。“地摊经济”,往往是在占用公共空间如人行道、人行天桥、广场、桥底、社区内部空地等展开的;其次是商品安全问题。地摊跟一般商品流通模式不一样,商场也好,网购也好,商品出了问题可以追溯,但是地摊所提供的商品,特别是流动摊贩,钱货两清交易完成以后,出现了商品安全问题,追溯困难。此外还有监管问题。路边摊通常沿街为市,放开“地摊经济”,意味着相关监管部门的担子更重了,既要促供给、增需求、保护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又要承担维护市容市貌、解决交通拥堵、维护卫生环境和确保产品质量等各方面的压力。
曾经,因地摊引发的系列“脏乱差吵”城市综合治理问题,让一线城管人员眉头紧锁。南园街道执法队副大队长黄智胜指出,噪音扰民、乱扔垃圾、占道、治安等问题时有发生。
梅林街道执法队队长王玥表示,地摊经济在深圳的发展中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角色,应该有个科学的定位。在基层执法中最常见的问题就是,绝大多数居民的居住权与小部分商户经营权之间的矛盾,比如楼上的居民长期对楼下因地摊经济引起的噪音扰民、油烟污染、市容环境、喝酒打架等现象进行质问,是少数商户的经营权重要还是楼上绝大多数居民群众的居住权重要?
针对这些情况,武良成指出,在城市化发展程度越来越高的过程中,需求越来越复杂,城市治理问题也就越来越多。压力再大,地摊也不能像以前那样,一刀切地禁止下去,因为每一个地摊背后,可能承载着一个家庭的生计。
双管齐下
“组合拳”:服务型政府、科技赋能
“地摊经济”即将到来,在这个过程中碰到问题就找对策,新问题、新思路、新解决方案,对此委员们也提出了不少建议。
潘争艳表示,如果有序管理,有序规划,抓住特色,“地摊经济”一定能做出很温馨的场面。淄博烧烤火出圈,背后有当地政府的主动作为,把每一个细节考虑周全、每一个问题解决到位,服务型政府起了作用。
她建议,把“地摊经济”业态纳入基层社会治理范围,探索社区党组织、行业协会、商家和群众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政府监督,行业规范,商家自觉,居民督促,在“地摊经济”的烟火气和干净整洁的市容市貌中找到平衡点。
深圳市政协委员曾科认为,“地摊经济”规范化发展过程,情况很复杂,需要执法者、经营者、市民长时间磨合。在区域划定、营业区域与时间方面,可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指挥手段,提升“地摊经济”质量。
深圳市政协委员孔丽则建议,用科技赋能“地摊经济”,比如在地摊市集配置噪声、空气污染监测器,达到一定指数要有什么样的干预举措等。
规范管理
减少无序的占道摆卖
如何将“地摊经济”纳入“标准化”治理?本期深聊会上的这些建议值得参考。
虽然“深圳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的新规是9月1日才施行,但目前深圳摆地摊的已经明显多了起来。黄智胜表示,深圳支持“地摊经济”的发展,但“路边摊”也不是一松了之。
新修订的《条例》规定,摊贩经营场所具体划定办法由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城管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制定。在划定位置之外设摆摊且拒不改正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占地面积处每平方米一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摆卖的物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
5月16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曾公开回应“路边摊”热议:《条例》修订的目的是通过有序的规范管理来减少无序的占道摆卖,实现“疏”“堵”结合。有条件的街道办事处可以结合辖区实际,划定摊贩经营场所,完善配套设施,提供便民服务,引导路面流动摊贩进入划定区域规范经营。
同时加强摊贩经营场所规范管理,不得有影响交通通行、占用绿地和破坏行道树、影响消防安全、噪音扰民等情形,实现摊贩经营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街道办事处辖区实际如不具备条件,不应划定摊贩经营场所。
深圳市政协委员陈君尧特别指出,“地摊经济”主体是相对固定的,而不是流动摊贩,在法律上有一定的主体资格,并建议制定全市统一的规范性文件,规范化管理。
街道办要划定合理区域,按照摊点经营类别,科学选址,集中进行经营和管理,所进驻的经营者视为个体工商户,而不是到处流动“打游击”。
摊主要对其经营产品质量、食品质量、摊周围的环境卫生负责,是唯一的负责人,这点明确以后,摊主摆摊做生意,摊位相对固定,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把生意做下去,是不会轻易砸自己的饭碗。对消费者来讲,遇到问题,维权的时候也有一个责任主体可追究。
对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处二级调研员陈宝红也强调,路边摊摊位要相对固定的,流动摊位很难监管,发展“地摊经济”基本的原则是要便民、安全、放心,这样发展才能长远,才会有良好的社会效应。
深圳市政协委员马金鑫也指出,“地摊经济”的经营地点和方式比较灵活,但不等于能乱摆卖,建议划定固定片区,形成小集市,做出名气,成为市民逛街消费打卡的好去处。
陈君尧还指出,街道办在公共区域所划定的摊点集市,由政府管理,要杜绝外包,准入要公平。同时,政府部门要把“地摊经济”当做惠民工程,协助提升摊位、摊主形象,提高商品质量。
孔丽则建议,放开“地摊经济”的同时,也要给予从业人员提供摆摊培训,引导他们规范摆摊,避免占道影响交通,学会垃圾分类,避免污染环境。
陈宝红认为,推动“地摊经济”规范发展,划定区域这一步很关键,区域划定合理,各个政府部门形成合力监管,“地摊经济”就可以做好。
摊位规划方面,她建议要充分考虑不对正常的商铺经济造成冲击,比如不宜在农贸市场周边设立,一是人流量大,容易造成混乱,也不利于政府部门管理;二是对市场内经营户的利益造成冲击,不利于公平竞争。划定区域方面,她建议,要分步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循序渐进。
比如,深圳有很多大型的综合体,可以围绕这些商圈划定区域,深圳“10+1”区的定位和发展特点各有不同,划定区域时区政府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比如南山高新科技园比较多,地摊区域和摊位门类要考虑消费群体的特点;在地铁、公交站人流密集的地方,可以分时段划定临时性的区域,市民可以申请摊位。
王玥建议,地摊经济要符合城市的实际情况和城市调性,建议由有经验的国企对地摊经济进行规划、设计和运营,政府回归到社会管理和执法的本业。
沙头街道执法队队长唐小平建议,相关部门尽快联合出台详细的实施细则,如场地选址、准入制度、食品种类、物品种类,再如谁来负责管理,场地谁负责租,谁负责招摊贩等等,如果没有执法标准,执法过程难操作,也会引发很多投诉。
文/陈荣梅
摄影/赵炎雄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