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快评 | 用严惩重罚将“作弊电子秤”逐出市场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5-24 16:08

4斤重的海鲜称5斤重,100克的砝码竟称出250克。近期,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电子秤突击检查,对消费者身边的“鬼秤”进行调查,查获13台“作弊密码秤”,有的电子秤称重时显示数值甚至超计量砝码重量20%。监管部门依法查扣不合格电子计价秤,并立案处理涉案11家商户。(5月24日《中国消费者报》)

通常情况下,人们购买商品时,往往能够通过外观、包装对商品质量作出初步判断,进而选择合适的商品。如通过观察水果、海鲜的外观评判其新鲜程度,并得出是否物有所值。但在社会分工日益精细化,“隔行如何隔山”的背景下,很多人对秤的精准度难以判断和识别。莫说之前的传统杆秤,即便如易于观察数额的电子秤,也需要仔细观察方可作出判断。一些消费者未必会认真查看称的显示屏,更容易被蒙蔽。

特别是,要是无良商家对秤做了手脚,进行了改装,更是让人难以识破。就以报道所指的“鬼称”为例,作弊手法就有二种,一是通过键入密码使电子秤在作弊状态和正常状态间随意转换,并可随时恢复正常,增强了作弊的隐蔽性。二是使用电子遥控装置,利用开关使秤在作弊和正常状态之间随意转换,作弊手法更隐蔽。

对秤做手脚,既有违诚实守信的道德法则,更涉嫌严重违法。诚实信用既是做人的基本原则,也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精神,是市场交易主体应遵循的底线。对秤做手脚,实际上就是欺骗消费者,轻则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有可能承担行政处罚责任,还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如果这种“作弊秤”行为不是一起两起,不是一天两天,而是持续地欺骗不特定消费者的祸害,就有可能不再是普通民事纠纷,而是涉嫌治安违法乃至刑事犯罪。一些无良商家明知故犯,刻意通过“作弊称”诈骗消费者财物,其行为性质与不法分子在交易时调换商品和用真币调换假币的做法没有本质区别,均远远超出了民事纠纷范畴,而是赤裸裸的治安违法乃至刑事犯罪。如据报道,三亚市曾对通过在电子秤上“动手脚”增加海鲜重量诈骗客人745元的2名行为人行政拘留十五日。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利用“作弊秤”牟利的当事人罚款55500元。

欺骗消费者绝非小事,即便是只欺骗了几元钱或几十克,也是事关诚实信用的大事。相关部门理当不以恶小而纵容,势必从严治理欺诈此类宰客行为。既要惩处制造、改装“作弊秤”的行为,也要重罚无良商家。不妨发现一次,就以诈骗为由治安拘留一次,累计次数较多,数额较大的,还可启动刑事追责,并列入失信名单。这样才能让商家有所顾忌,不至于视诚信为无物,也让消费者享受到规范有序、诚信至上的消费环境。

文/史洪举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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