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最高检举行“综合履行检察职能 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度全国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发布《人民检察院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工作指引》,发布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刘太宗说,信息网络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网络空间的虚拟性与知识产权的无形性等特征相互交织,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也呈现出一些新的趋势特点,包括涉及领域广手段更新快办案难度增大,新型网络销假违法犯罪方式迭代更新,网络侵犯音视频著作权案件类型多样,涉计算机软件类案件认定复杂,对办案能力要求高等。
刘太宗说,伴随技术进步,新类型知识产权成果不断涌现。网络知识产权犯罪侵权对象逐步从传统实物领域向数字阅读、计算机软件、音视频等网络领域拓展,作案手段不断更新。
“例如,微信小程序是一种不需要下载安装即可使用的应用,非常便利。有的案件中,被告人并未窃取权利人的计算机软件源代码,而是利用技术手段直接提取小程序代码,添加广告后发布获利,作案方式新颖。”
他说,相关案件中,对于作品属性认定、实质性相似鉴定、犯罪数额计算等,是办案中应注意的难点。
刘太宗提到,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有的犯罪分子借机销假敛财。
例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直播带货“即时性”“受众广”的特点,大肆销售假冒商品,不仅损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侵害广大消费者利益,也给直播电商行业正常秩序带来冲击。
这类案件中,“直播引流”“网络刷单”“真假混卖”成为新型作案方式,对于共同犯罪认定、主观故意判断、犯罪数额计算和证据审查提出了更高要求。
他还提到,数字网络技术使得大量音视频进入互联网,作品传播更加便捷迅速。
“从近年来检察办案情况看,有的被告人使用云服务器、网盘、移动端聚合App、社交软件等渠道传播侵权作品,有的通过视频解析、深度链接方式实施侵权行为,有的非法复制他人游戏软件搭建运营“私服”,有的将音乐作品写入U盘通过网络销售,涉及的被侵权作品包括热门档期电影电视剧以及网络游戏、音乐、培训课程等多种类型。”
刘太宗说,检察机关将密切关注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发展趋势,进一步推进专业化建设,总结分析新型作案方式手段,加强与行政机关、侦查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强化对下指导和以案释法,既苦练内功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能力,又加强宣传提升权利人的防范能力,不断加强网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赵红信
校对/董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