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开远铁路运输法院针对南盘江流域开远段采砂、养殖、占用河道等突出问题,与开远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清理拆除采砂船19艘、养殖鱼塘2个、占用河道的堆放点3个,有效解决了南盘江流域开远段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为早日恢复南盘江往日“水畅、堤固、岸绿”的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受到当地群众一致好评。
“我们积极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以司法之力守护好七彩云南的绿水青山。”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严国东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自2022年1月1日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开始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以来,该院充分发挥司法在生态保护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0件,为建设美丽云南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开远铁路运输法院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立案、审判、执行部门负责人及从事环境资源审判的员额法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相关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制度,做好与上级法院、地方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总结审判经验,积极开展环资审判法治宣传。同时,结合辖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实际,制定《开远铁路运输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实施方案》,在环境司法机制创新和制度设计上率先实现“破题”,确保环境资源审判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要做好这项工作,就必须提升环境资源审判队伍素质。”严国东表示,法院及时组建了专业审判团队,配齐配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为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工作提供组织保障;组织学习交流,先后与最高法第五巡回法庭、红河中院、石屏县法院等进行座谈交流、庭审观摩,积累审判经验,解决短板弱项;更新审判理念,以“周五课堂”为平台,组织法官、法官助理深入学习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指导思想,储备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找准环境资源审判与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生态保护之间的结合点和平衡点,切实提升生态环境审判队伍素质。
“我院全面树立人民至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系统保护的新时代环境司法理念,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生态环境保护民事、行政责任有效衔接,使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成为‘长出牙齿’的严规铁律。”严国东向记者介绍。
2022年8月,在审理原告某农业科技公司诉被告某机械租赁公司和某商贸公司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中,两被告在原告葡萄园旁开辟煤场,对原告的葡萄园及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办案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深入沟通,耐心化解各方心结,最终以两被告关闭煤场,将褐煤抵价40万元赔偿原告损失的方式成功调解。调解协议生效后,原告即将褐煤清除,避免了近千亩葡萄园再次遭受褐煤污染,达到了“案结、污清、事了、人和”的效果。
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在依法办理好环资案件的同时,注重做好各渠道各层次的环资审判宣传,切实引导形成全社会关注环境资源保护的共识。
该院通过在诉讼服务大厅、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发布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对来法院咨询的人员进行耐心讲解,引导当事人关注法院环资审判新动向。与此同时,建立巡回审判常态化机制,深入社区、厂矿、案发地开展“阳光司法”活动,讲好环资审判“小故事”,阐释生态保护“大道理”。2022年“6·5”世界环境日,该院与开远、弥勒、泸西等市县的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开展普法活动,引导群众同心协力保护绿水青山,推动生态文明理念落地生根。
文/记者 石飞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