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瑞正在村中走访
“叔,这是你们的借条,看看没问题的话就可以签字了。”23日,广西百色市德保县东陵镇陇务村驻村工作队员刘子瑞帮村民写好借条,为他们日后厘清债务关系建立依据。
这样的情形,近两年在东陵镇陇务村已司空见惯。
刘子瑞是德保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现任德保县东陵镇陇务村驻村工作队员。他告诉记者,陇务村系少数民族混居地,主要生活着壮、瑶两个民族。村民法律保护自身意识淡薄、与村民交流语言不畅,是困扰刘子瑞初到村里时的两大难题。
十几年前,陇务村村民在买卖交易、借钱借物等事情上还喜欢依靠口头约定。刘子瑞到任不到两周时,就遇到两位村民因借款引发的争执,村干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协调,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且争论内容前后不一致,由于该纠纷时隔已久,双方之前又存在多次借款关系,却又缺乏借条或相应聊天记录与转账记录等证据,亦无证人证明,事情真相很难证明。
为使村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刘子瑞便开始劝导村民主动去写借条等凭据,出于对法官这一职业的信任,刘子瑞便成了村里的“代笔”,帮助村民写借条,立字据。刘子瑞充分利用驻村契机,在日常进村入户过程中,有意加强对民众的普法宣传教育,经过他不断努力,当地民众的法治思维正在潜移默化中得到转变,也有效防止了新的民事纠纷产生。
刘子瑞回忆,刚到任之初,他常因语言不通无法与当地民众沟通交流,为此,刘子瑞便与当地民众学起了瑶话壮语。刘子瑞说,以前他和当地民众交流都是各说各的,现在他虽然只会一些简单的词句,但基本已经能听得懂当地方言,“沟通顺畅了,民众对我的信任噌噌上涨,工作也更好开展了。”
近年来,德保县人民法院重点培养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优秀中共党员干警或年轻干警担任驻村工作队员,并对驻村干警给予政策倾斜。
在德保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卢靖看来,法院驻村干警是助推法治乡村建设的生力军,指导和鼓励工作队员将自身专业优势与驻村工作有效融合,是向乡村民众普法,助推乡村治理法治化的重要方法。
文/王伟臣 梁红欢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