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9462元的工钱,湖南怀化的4位农民工讨要了近8年,至今仍未到手。2022年末,这4位农民等来一审判决。法院支持他们讨要工钱,但驳回赔偿损失的诉求。面对法院判决,欠薪者依然未支付工钱,而是以“以4位农民工无证据证实案涉的劳务工资与其具有关联性”等理由提出上诉。该案二审近日将开庭。
这是一种不该欠薪的欠薪。一审判决书显示,当初“约定按日结算工资”。如果按日付薪,就不存在欠薪问题了。然而,这笔数额不多的工钱,却欠了8年时间,至今无法拿到手。这期间,4位农民工以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讨要工钱,而欠薪者先拒不支付,后拉黑讨薪者电话。即不管时间流逝,讨薪者如何追讨,欠薪者“岿然不动”。
这个案例有多个问题值得探讨。比如,杨某某到底有没有欠薪?从其上诉理由——“4位农民工无证据证实案涉的劳务工资与其具有关联性”来看,杨某某认为自己没有欠薪。但从监工即证明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来看,杨某某明显欠薪。一审法院认为,相关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原告与被告存在劳务合同关系。应该说法院认定没问题。
再如,杨某某究竟有没有钱支付这笔工钱?据讨薪者说,杨某某曾在“电话里说没有钱付工资”。在最近法院调解时,其代理人称,可以先付5000元,一个月后再付4000多元,理由是杨某某没钱。他果真没有钱吗?但工商信息显示,他是在当地房企持股30%的股东。当年监工透露,“他开的都是一百多万的车”“赖着不给”。
抛开其股东身份、豪车资产不说,即便是一个很普通的人,也有能力支付9462元工钱。但杨某某却不支付,坦率地说,这属于恶意欠薪,是在故意耍赖,而不是付不起。其在面对讨薪者时“装穷”,实际上是一种幼稚的表演,因为欠薪总额仅仅9462元;在工商信息透明的今天,其“装穷”的把戏很容易被戳穿。
另外,杨某某该不该付出更大代价?从一审结果看,法院判决其支付9462元工资及利息,但驳回了赔偿损失的诉求,原因是原告即4名农民工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假如一审结果为最终结果,杨某某付出的代价太小了,不足以起到警示作用。这反映出涉事农民工证据意识不强,某种程度上说明一审法院对农民工过于苛刻,没有结合实际。
显然,只有让欠薪者付出应有的代价,以后才不敢再犯。我国刑法中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但必须得符合“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才能依法进行刑罚。杨某某欠薪9462元,大概够不上“数额较大”,新闻中也没有“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所以,从刑罚角度看,似乎难以对杨某某做出应有的惩罚。
笔者以为,应该对杨某某这样的“欠薪老赖”进行联合惩戒,如果其没有钱支付欠薪,应该纳入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即便支付了欠薪,也应该降低其“信用分”,对其经营事项适当限制。因为欠9462元工钱8年不付这种情况太恶劣。
文/海凝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