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司法如何守护清朗空间?
人民法院报 2023-03-06 12:32

打开社交平台,会不时看到观点相左的网友互相谩骂;刷个短视频,经常刷到各种养生谣言;手机一响,不知又是哪家公司打来骚扰电话……互联网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很多亟待解决的新问题。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近年来,网络诈骗、造谣诽谤、剽窃抄袭、侮辱英烈等网络现象,一次次扰乱了网络秩序,污染了网络环境。互联网时代,司法应如何助力网络文明建设、守护清朗空间?今年两会期间,本报记者就该问题采访了多名全国政协委员。

依法打击网络犯罪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5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2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为10.5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4.4%。

网上购物、网上聊天、移动支付已成为越来越多人生活的一部分。但与互联网带来的便捷同时出现的,是难辨真假的海量信息和可能导致资金损失的网络风险。

对于当下的自媒体乱象,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祈福集团副董事长孟丽红表示,它们发布的有些信息确实很好很实在,但也有很多不准确。孟丽红对记者说:“特别是老年人和弱势群体,很容易遭受网络诈骗。”

据了解,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这方面的工作,先后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专项行动,并发布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为老年群体织密“保护网”。

提及法院干警进社区、进村落开展的防范网络诈骗普法宣传活动,孟丽红十分认可:“尤其要加大对老年群体的普法宣传,他们听的案例多了,就不容易受骗了。”

随着我国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传统犯罪持续下降,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网络犯罪持续高发。2022年9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2017年至2021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0.3万件,22.3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委员许进对记者说,人民法院除了依法惩治网络犯罪之外,还应加强同公安、检察、网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共同打击网络犯罪的强大合力。

英雄者,国之干。如何对待英烈,反映出一个民族、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2021年2月,中印边境斗争中解放军战士英勇战斗细节首次被披露。仇某为博取眼球,使用其新浪微博账号“辣笔小球”先后发布两条微博,歪曲卫国戍边官兵的英雄事迹和英雄精神。其言论在网络上迅速扩散,引发公众强烈愤慨。经审理,法院依法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被告人仇某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仇某通过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辣笔小球”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后的全国首案。在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合伙人周世虹看来,该案彰显了司法机关果断打击诋毁、贬损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犯罪行为的决心。他建议人民法院多发布互联网典型案例,统一相关法律适用,为规范网络空间行为、建设良好网络生态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强化对网络言论的司法规制

2021年4月30日,随着法槌落下,备受网友关注的“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有了结果,造谣者郎某、何某因诽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20年7月,谷某在小区内取快递时被郎某偷拍。随后,郎某与何某编造“女子出轨快递小哥”等内容发至微信群,相关谣言在互联网上迅速发酵。持续遭受网暴严重影响了谷某的正常生活,也扰乱了网络社会公共秩序。

伴随着网络社交媒体的迅速发展,网络暴力现象屡见不鲜。在新浪微博上,“抵制网络暴力”话题截至目前已有9400多万的阅读量,累计讨论29万多次。网友“甜粥小”在该话题中提道:“如果今天我们不抵制网络暴力,明天自己就可能成为‘键盘侠’攻击的对象。”

提及网络暴力的危害,全国政协委员、河北陆港建设集团董事长刘瑞领表示,网络暴力犹如网络空间中一只无形的黑手,不仅侵犯受害者的合法权利,而且可能影响网民的道德和价值观。

由于网络暴力的表现形式多样,司法机关只能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施暴行为的性质进行认定。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网暴实施者主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具体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当然,如果通过网络暴力行为侵害公民人格或者个人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构成犯罪的,则会承担行政处罚责任或刑事责任。”北京国双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旭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

2022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对侵犯个人信息、煽动网络暴力侮辱诽谤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然而,由于网络空间施暴主体复杂且具有隐匿性,加之网络言论容易被删除,举证也有一定难度,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面临一定挑战。

针对上述特点,人民法院不断完善涉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等案件的证据制度、证明标准,强化对公共安全和公民个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引导广大网友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理工大学校长杜惠平建议,为了依法规制和惩罚网络暴力现象和行为,检察机关可以适时地发起公益诉讼,法院的主要职能是进行依法审理,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公序良俗。

“规范网络言论要依赖多方面的合作,尤其要加强相关立法,增加造谣、施暴成本是最直观有效的方法。”全国政协委员、汇业(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魏青松说,“法院要依法妥善审理涉网络暴力案件,向社会传达对网络暴力零容忍的态度。”另外,魏青松建议法院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媒介开展宣传,向广大网友传递不信谣不传谣、文明上网的观念。

加大网络空间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短视频中的人机交互特效受法律保护吗?2021年11月,杭州互联网法院对此给出了肯定答案。

“窗花剪剪”是抖音平台2021年十大最受欢迎趣味特效之一,通过设置窗景和红色纸张,识别用户鼻尖作为剪刀进行剪窗花并呈现在屏幕上。“窗花剪剪”上线不久,抖音发现某短视频平台出现了极为相似的剪窗花特效道具,遂将该平台告上法庭。杭州互联网法院充分考虑“互联网+”背景下创新的需求和特点,认为“窗花剪剪”特效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视听作品,依法判处被告承担侵权责任。

近年来,随着我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网络已成为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最主要发生地之一。与线下侵权相比,线上侵权行为更易实施,影响涉及面更为广泛,收集固定证据更加困难,权利人维权难度进一步加大。此外,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的权利边界、责任认定都对司法裁判提出新挑战。

为更好制止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营造天清气朗的网络文化环境,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涉及网络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惩罚性赔偿等方面的多个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明晰裁判规则,统一司法标准,加大网络空间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全国政协委员、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副院长苗洁指出,应该继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刘瑞领表示,法院要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裁判规则,做好对新技术的观察分析,引导互联网平台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

侵犯《流浪地球》等电影著作权案、小说《锦绣未央》侵权案……一个个引发网友关注的案件得到了依法公正审理,人民法院以裁判旗帜鲜明地表明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同样鼓励原创、支持创新。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发展,司法也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今年初,美国OpenAI研究室研发的聊天机器人程序ChatGPT以其快速、流畅的对话能力迅速在网上走红。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牛同栩留意到这一现象。他指出,ChatGPT在法律上可能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风险,需要对其输出内容作进一步的讨论,面对未来,“其实不仅是法院,整个法律共同体都要加强对新领域新业态的了解”。

“法院可以在解决这些新问题的过程中积累一定的司法实践经验,再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或规定来规范网络行为。”杜惠平补充道。

文/马欣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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