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月17日)深交所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正式发布答记者问。
深交所负责人在答记者时表示,深交所就未盈利企业申请在创业板上市,发布专项通知,主要有三个方面安排:一是细化未盈利企业行业范围,包括先进制造、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创业企业;二是明确未盈利企业上市条件,启用“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上市标准;三是做好相关规则衔接,《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同步取消了关于红筹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申请在创业板上市需满足“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的要求。
改革前后差异体现三方面
深交所负责人还表示,全面实行注册制后,主板首发发行承销机制较改革前的主要差异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是完善定价机制。明确新股发行价格、规模主要通过市场化方式决定。保留直接定价方式,新增定价参考上限。调整最高报价剔除比例上限,优化网下投资者填报价格、报价信息披露、定价参考值、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等机制。新增期货公司为询价对象,保留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明确配售对象参与网下发行的市值要求。第二是优化配售限售机制。优化回拨机制,当网上申购倍数较高时,适当调整网下向网上回拨比例。根据发行数量差异,明确战略配售规模与参与投资者家数安排。新增对一定比例的网下发行实施限售,明确大盘股差异化的网下限售比例要求。第三是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完善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机制,适当增加操作灵活性。新增市场重大变化情况下引入网下投资者缴纳保证金、二次配售等应对机制。
下周一起受理主板申请时间
深交所负责人还表示,为做好新旧规则过渡与业务衔接,确保改革平稳落地,深交所对相关业务及规则衔接做了具体安排。
第一是关于主板受理申请具体时间。深交所将于2月20日至3月3日,接收证监会深市主板首发、再融资、并购重组在审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3月4日起,深交所开始接收主板新申报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
第二是关于创业板审核文件要求。创业板申报受理和审核工作正常推进。同时,在审企业应当于3月10日前,提交符合新规则的专项说明和核查意见,并在下一次回复问询或者更新财报时提交更新后的申请文件。
第三是关于发行承销过渡期安排。2月17日起,主板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取得注册批复且尚未启动发行的,创业板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证券、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尚未启动发行的,适用发布后的发行承销类相关规则,由深交所履行发行承销监管程序。其他情形按照原规则开展发行承销工作。
第四是关于规则生效时间差异化安排。本次发布的《交易规则》《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主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关于股票及存托凭证证券简称和标识的通知》,自注册制规则下首只主板股票上市首日起施行,其他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慎良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