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新知|瑞典是如何做到“让大自然走近每一个人”的?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2-10 14:00

编者按:在瑞典这个总面积45万平方公里、人口只有1000万的国家,森林覆盖率达到惊人的六七成,是世界上人均森林面积最多的国家之一。不过,瑞典被称为森林王国,不仅仅因为其得天独厚的条件,其中也不乏瑞典居民与树木共处的各种习惯和心得,值得借鉴。

本期约稿一位生活在瑞典且拥有丰富户外徒步经验的中国作者,根据她和家人的实地生活体验与对当地的一线社会观察,来介绍瑞典的国民是如何与森林和谐共存的,以及为了实现这种和谐共处的关系,当地政府又都做了哪些工作。

在瑞典居住多年,但是真正从一个习惯于城市生活的人转变为热爱大自然、热爱户外活动,且每个星期都离不开森林的人,只是这近十年来的事情。在我从小的认知中,森林和城市有着遥远的关系,是旅游风景区,或是需要路途跋涉才能到达的悠远之处。

几年前参加过一个中国城市代表团来访的交流活动,我作为随同翻译也在现场听他们介绍了环保措施理念等,其中记忆最为深刻的是一个报告PPT里打出来的大标题—-让大自然走近每一个人。我开始留心瑞典政府是怎么从各个方面努力做到让大自然亲近每一个人,而不仅仅是人去亲近大自然的。做到这一点,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努力,上至立法,下至老百姓的观念深入,以及因此而形成的自发维护的意识和行为。

森林绿地与城市融为一体触手可及

政府的便民措施花样繁多

我第一次被瑞典邻居带去森林采蓝莓、采蘑菇,是因为瑞典朋友震惊于我只在商店里见过蓝莓,在瑞典人的日常生活中,采蓝莓、采蘑菇是司空见惯的事。邻居当时已是65岁,那一片森林是她从小长大的地方。她的父母曾是租户,在这里租种土地,如今森林仍是当年主人的后代所有,只不过对公众开放。这片森林离我们的居所驱车不过20分钟,对居民来说触手可及,而且清幽的森林中时常只有我们或寥寥数人路过。

后来和森林打交道多了,才明白在各个城市中,这种和城市融为一体、触手可及的森林绿地或自然保护区比比皆是。除了散布在城市之中的常见的私人森林之外,瑞典政府在每个城市设有大量的自然保护区,譬如在我居住的中等城市北雪平就设有54个自然保护区。这些保护区一部分由市政府管理,一部分由省厅管理。并且设有各种便民措施,以利于公民接近大自然。

每一个自然保护区入口处的停车场,都会设立一个带顶棚的布告栏,通常上面贴有一份线路图和几份关于自然保护区内的特色植物和动物介绍的图片,色彩斑斓、形象生动、语言有趣,十分适合带孩子一同来游玩,而我的许多自然知识也取自这里。布告栏还附有一个小信箱,里面有关于保护区的小册子可以取用。

同时,政府也会提供一个名叫“自然地图”的网页,里面会介绍详细的通行信息。每一个自然保护区的地图与信息网站上,会详细标注哪里可以游泳、烧烤,哪里有徒步线路、跑步道和户外体操设施,哪里可以休息,哪里有桌椅设施和市政府设立的避风塘,哪些保护区内设有过夜小屋等等,甚至哪里适于轮椅通行都会有标注。以上提到的这些,均属于公共设施,免费对公众开放。因为有了成熟的环境,瑞典各个学校以及民间协会也经常利用这些设施组织户外活动。

第一次见到自然保护区内开放区域配备的烧烤装置、休息座位、小木屋及其堆放给过路人的免费木柴等等,我的反应是感动和惊喜的。烧烤台被前一个用户打扫得干干净净,我们喝完咖啡吃完点心也会认认真真打扫干净,带走垃圾。

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发现——城市里许多森林徒步线路中,在几条成人的徒步线路之外,还会特别设有儿童徒步线路,这类线路的标志牌通常矮矮的,线路也会短一些,每一处的标志牌都使用童话人物说明,有些图画甚至出于绘画大家之手,用生动有趣的文字介绍自然知识,令我这个成人都忍不住要沿途走上一圈。

另外,有些深入森林腹地的徒步线路或者观赏线路,为了方便那些没有经济条件租住或者自带露营设备的人们,会设有免费的森林小屋可以留宿。这种小木屋往往建在森林深处人烟罕见之处,有时有木柴壁炉提供,有简单的小床和桌子,没有电源。往往留有过客的痕迹、留言或者小装饰等等,非常温馨。房间里会有一张告示,说明走时应该打扫整理的东西。这种过夜的免费小屋,都可以在政府关于自然保护区以及野外活动信息的网站查到。相比于市区商贸中心时有所见的随手而扔的垃圾,我见到的这些小屋总是干净整洁温馨。这应该就是热爱大自然的感召力吧。

“公共通行权”带来自由

“逼迫”居民走到大自然中去

前面提到,在瑞典这个注重自然环境的国家中,户外运动是人人都触手可及的。无论是穿行于自然公园内的冰川、湖泊或树林,或是采集蘑菇、浆果和生篝火,每个人都有和自然接触的权利。

这有赖于瑞典相关的立法规定。瑞典语中有一个词翻译成中文叫漫游的权利(或公共通行权),是瑞典以及北欧有着特殊色彩的、由传统习俗衍生而出又随之立法维护的一项原则。早在上百年前,无论土地所有人是谁,每个人都可以在森林田野里自由采摘浆果,已经被当地人认为是一种习俗。于是斯德哥尔摩司法部起草了一部法案,在为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提供必要保护的基础上,确立了与古老习俗相一致的原则——森林和土地上的浆果以及蘑菇、香草等其他来自森林的大自然的赐予,无论土地所有人是谁,在不损害森林、围栏等情况下,都可由公民自由采摘。这个法案就是之后立法维护的公共通行权的前身。这些从之前就流传下来的传统,帮助瑞典人更好地理解自然,享受它带来的广阔空间。

1994年,公共通行权被纳入瑞典四大基本法之一的政府法案,公共通行权的法律文本被包含于环境法典之中。法律规定,无论何地、任何人都有接触自然环境的权利。具体来说,除了一些特定的花园,瑞典居民有权利去任何地方。在私人领地上,瑞典人可以自由自在地骑行、滑雪、扎帐篷。

这项权利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得每一个公民都可以在大自然中自由移动,政府认为保证这种普罗大众的权利有利于平等的公共健康,并且增加公民的幸福感。所有人都应该而且必须有机会体验自然,增加对自然和环境的了解,无论置身繁忙都市还是乡下,也无论不同居民的经济基础差异如何。这不仅有利于对环境的爱护、了解和参与,同时也是增强居民联系的社交纽带。

2010年7月,为了更好地保障和鼓励公民的户外休闲活动,政府向议会递交草案,最后得到议会通过,确定了户外活动的十点总体目标,非常值得全世界其他国家借鉴。

这十点总体目标包括:大自然应成为每一个人的资源,户外活动应以利于个人的非营利活动为中心,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口密集区域附近自然资源的管理以及便民措施,在规划自然的可持续利用时必须考虑到公民户外活动的需要,以及户外活动必须在学校生活中占有一定比重等等。

大自然主题的民间组织多如牛毛

甚至可以影响相关政策制定

瑞典的非营利民间组织多如牛毛,除了民众热衷,政府资助也是原因之一。民间协会到一定人数即可领取补助。不管是爱花、爱户外运动、爱鸟的人,都能在各个城市找到属于自己的协会,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协会又可以联网,增强影响力。而这些民间协会,也是维护大自然,让大自然走近民众的中坚力量。协会可以向政府提交建议,甚至影响政策制定,更重要的是,协会还参与到让大自然接近民众的措施实施与设备维护之中。

我参加的爱鸟协会与自然保护协会,每年都有例如观察鸟类种类数目变化、挂设鸟屋等有趣的活动。协会的人们往往发展成生活中的朋友,参与制定活动计划,城市附近郊区都会设有观鸟台,定时由协会维护。比如之前去某个沼泽地保护区游玩时,我还看到设有告示牌说明,此保护区的栈道是由某个民间协会义务维护的。

开始参加协会只是觉得好玩,深入之后我才体会到民间力量的强大。这些组织把不同兴趣的人组织起来,成为政府与公民之间不可或缺的桥梁。“公共通行权”只是一个消极定义的法规,很多界定无法做到明确,而民间组织起着传播、教育、普及和团结的作用。每到节庆或活动日,这些组织会有宣传普及的活动,从中学到很多有趣的关于大自然的知识只是其中之一,向政府提供建议和帮助的力量也不容忽视。举例来说,在本市政府的居民住房建设企划中,首先会有一个初步计划发布在政府信息网站,征集各方意见,这其中就包括周围居民以及这些民间的自然保护协会等。

城市中开辟自然生长的“野生区域”

而非人工雕琢的花草树木

乡野之间,大自然随处可见,并非是稀罕之事。但是,对于久居城市,无暇或者没有条件经常去野外的人们,如何让大自然随处可见呢?这个问题听起来可能有些古怪,其实它的宗旨就是让大自然的多元素渗透城市生活,而不是随处可见都是人工雕琢的花草树木。瑞典除了在城市周边保留许多森林绿地和保护区以外,时常在道路边特辟某个区域不建人工维护的草坪,而由大自然掌管,任由花花草草生长,旁边会有文字标明这一片杂草丛生的原因,例如留给昆虫蝴蝶等等。

在我们常去的超市停车场附近,就会看到一小片这样的三角区域,偶尔会有父母停下来给小朋友指点讲解。协会和市政府也鼓励有院子的家庭,辟出一角留给大自然,而不是全部人工栽种花草或维护的草坪。植物协会也会在每年的活动中发放免费的各种有利维护瑞典生态环境的野花种子,鼓励大家或撒种在自家院子,或者在出游时撒在野外适合的地方。这也是为了抵抗外来物种以及过多人工栽种植物对瑞典本土植物多样性的侵害。在居民区的儿童游乐场所,在花草树木之间设置木制昆虫屋,吸引昆虫居住也是对儿童极好的环保教育。

近年来,因为人工栽种,鲁冰花开始在许多路边蔓延,以极强的生长力排挤其他野花野草,而这些花草是某些昆虫赖以生存的植物。鼓励大家清除这些鲁冰花的也是前面提到的民间协会。本市的自然保护协会也会在仲夏节等盛大节日组织成员带领家属儿童,在他们的保留地(像自然保护区一样任由花草生长)举行热闹的篝火聚会,带领孩子们体验用长柄镰刀对野花野草进行一年一度的打理。

学校教育是亲近自然的最后保障

从小就与森林建立家一般的感情

对于没有条件跟随父母经常进行野外活动的孩子来说,亲近大自然的最后一道保障就是学校了。前面提到,从幼儿园时期风雨无阻带孩子们到森林郊游就是每个学校的必要任务。而在森林里进行看地图与定向训练是包含在义务教育的体育课程之内的。

定向运动起源于瑞典,参与者通常会得到一份制定的定向地图,然后按指定寻找标志点。把这项运动归于学校课程,实在是造福我这种缺乏野外运动经验的人,现在女儿在森林里自由行动的自信远超于我,没有我当初刚进森林时害怕迷路的畏惧感。其实直到现在,在不熟悉的森林区域,如果离开徒步线路图我依然可能失去方向判断,也依然不习惯用指南针和野外地图。而这些知识,学校都已经教给了女儿。

我自己也曾经和女儿一起想办法救起被风暴吹倒的小树。这是女儿从小就在学校里耳濡目染的对大自然的爱护,是娃娃时期就风雨无阻地被幼儿园老师牵着手带去森林玩耍烧烤建立起来的感情,是无数次森林徒步采摘野果蘑菇的快乐带来的爱护,是宿营活动带来的爱森林如家的习惯。

另外,游泳是体育必修课的原因也是基于同样的思想:瑞典大自然湖泊众多,有游泳技能才能安全接近大自然。

权利带来义务

森林是比城市道路还干净的地方

当然,人们享受了权利,也必须履行应尽的义务:不能“打扰”自然环境,必须尊重私人领地的所有权,尊重大自然中的动植物,不发出噪声或者造成视觉污染。使用这种国家赋予公民的在森林自由通行的权利,能够在大自然中活动的人们,也需要考虑到大自然本身。在瑞典的环境法典中明确,在使用公共通行权时“不打扰,不破坏”,这是使用通行权逗留在大自然之中的我们的两项基本义务。

由于公共通行权并不属于刑法规则,是一种消极的定义,没有明确界定,但它也保留了土地所有者申请损害赔偿责任或请求禁止某项活动的权利。举例来说,森林中有一种非常受瑞典人热爱、需要几十年生长期的白色地衣“山岭石蕊”,是瑞典圣诞节装饰传统烛台的一种必备材料,以商业方式大量采摘贩卖会被判定为盗窃;而因为白水漂流活动对私人土地造成的伤害,导致瑞典最高法院宣布白水漂流组织无权再在他人土地上组织活动。

当然,这只是在行使公共通行权时公民有可能会受到限制的两个具体例子,公共通行权这个法规的特殊色彩,个人认为它最需要的是深入人心的知识普及的支持。所以瑞典儿童在小学就开始接受这方面的普及教育。同时许多民间非营利组织,比如爱鸟协会、自然保护协会等等,都会参与徒步线路的标志维护、观鸟台的维护、信息普及教育以及发放的各种活动组织等等。

个人的亲身感受是,森林是比城市道路还干净的地方,朋友们都会带走随身的垃圾,这大概是因为享受大自然的人们,越接近它就越亲近它,越爱护它,这和难得一见的风景胜地不同,回到森林就像回到大自然母亲的怀抱,如何还舍得破坏?我想真正的爱护来自于对森林的所有感和归属感。森林不是某一个人的,是我们大家的。如果大自然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和口号,一个高高在上的存在,靠强调惩罚规则是无法确保对大自然的爱护的。这大概就是为什么朋友家里的顽劣少年,来到森林中也会自动爱惜草木的原因。

毋庸置疑,瑞典是一个森林资源极为丰富的国家,在这方面得天独厚。但是为了让大自然走近公民,让每一个公民都拥有接近大自然的机会和能力,他们所作的持之以恒的努力,则是最让我敬佩与感动的地方。只有每一个人都觉得自己拥有大自然,才能发自内心地爱护它,为它的未来着想,拥有一种脚踏实地的如家人一样的归属感。

文并供图/阿卡(现居瑞典)

编辑/韩世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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