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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ews|多地出台医务人员保障政策:保障休息休假时间 发放补助 做好家庭帮扶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12-27 10:20

12月27日,上海市卫健委发布保障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力量的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改善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合理安排轮岗排班,为广大医务人员营造良好的工作休息环境。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近期随着感染者增多,就医人数大幅增长,一些地区出现医务人员高负荷工作等情况。为更好保障医务工作人员,减轻医护人员压力,除上海外,浙江、南京、东莞、无锡等多地也相继出台对医务人员的保障奖励政策。

上海:合理安排轮岗排班 保障一线医务人员合理休息休假时间

上海市卫健委近日发布《关于保障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力量的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广大医务人员承担非常繁重工作任务,要进一步保障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力量,确保医疗机构正常有序运行,更好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通知提出,要加强事前预防,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岗位风险,配备充足防疫物资,规范开展环境消杀。加大对医务人员保护力度,加强对医务人员预防干预。加强事中管理,通知要求改善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合理安排轮岗排班。各级医疗机构要合理设置工作岗位、配备医务人员,科学安排诊疗护理班次,统筹安排一线医务人员轮休调休补休,保障一线医务人员合理休息休假时间,避免过度劳累。推进职工健康办公室、健康休息室的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配齐必备的办公用品和休息必需品,根据功能定位、规模、位置适时就近安排医务人员调配工作闭环酒店,为广大医务人员营造良好的工作休息环境。

要维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加强人文关怀。加强医务人员生活服务、后勤保障和健康监测,为医务人员提供干净、营养、便捷的就餐服务,以及必备的基础性疾病药物、卫生用品,关注医务人员心理健康,主动提供免费心理咨询服务,减少心理焦虑。事后保障方面,通知要求,在落实绩效激励方面,按要求向市、区两级医疗机构中直接参与新冠病毒感染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的医务人员发放相关补助。在落实职称方面,符合规定的直接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所在单位应优先推荐申报。

浙江:加工资、发补助、评先进 多措施关心关爱医务人员

据浙江日报报道,浙江已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激励保障政策的通知》,对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临时性工作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保障、考核评优和先进奖励、职称评审和岗位晋升倾斜措施、医务人员工作生活保障、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保障等七方面做了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参与医疗救治及疫情防控任务的情况,及时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核增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由单位制定具体内部分配办法,重点向发热门诊(诊室)、儿科门诊、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等岗位风险程度高、加班加点多、任务重贡献大的人员倾斜。

同时,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医务人员保护关心爱护工作的通知》最新规定,及时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重点关注在重症危重症患者病区或缓冲病房重症监护床位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在发热门诊(诊室)和缓冲病房工作的医务人员,参与发热呼吸道症状患者及新冠病毒感染者诊疗工作、为居家治疗的感染者提供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的医务人员,城市三级医院向基层下沉以及医共体牵头医院向基层下沉驻点、巡诊的医务人员,以及其他接诊、救治工作负荷急剧增加的医务人员。

在考核评优和先进奖励方面,通知要求,在组织实施2022年度考核时,对参加疫情一线防控工作的医务工作者,可继续单独核定考核优秀档次指标,不超过参加一线防控工作医务工作者总数的40%,不占所在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比例。

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标准防护,强化医务人员全口径管理,为医务人员提供“防疫健康包”,最大限度减少医务人员“非战斗”减员。完善落实医务人员休息、值班、隔离等场所。做好医务人员梯队储备 ,动态优化和调整医务人员编组、医疗力量配备与工作班次安排,避免过度劳累。按照规定为医务人员安排带薪年休假和专项休假,专项休假可以两个年度内使用。

南京:进修培训、人才评价等工作中向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倾斜

据南京发布消息,近日,南京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针对当前医务人员任务艰巨繁重的实际,完善办公室、值班室和休息室等场所设施,妥善安排人员休息、就餐等后勤服务,营造有利于医务人员工作的良好环境。对于感染新冠病毒的医务人员,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提供宿舍等住所供其使用。做好医院内部防控,全面落实防止院内感染各项措施。全力维护医疗秩序,防范化解医疗纠纷,依法从重从快处置伤害医务人员、扰乱医疗救治秩序的行为。

重点关注救治急危重症患者或缓冲病房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在发热门诊(诊室)和缓冲病房工作的医务人员,参与发热呼吸症状患者及新冠病毒感染者诊疗工作、为居家治疗的感染者提供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的医务人员,城市三级医院向县域下沉以及医联体(医共体)二、三级医院向基层下沉驻点、巡诊的医务人员,以及其他接诊、救治工作负荷急剧增加的医务人员。

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公益目标完成好、承担任务重、风险程度高、考核优秀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一定比例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增的绩效工资总量不作为次年核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3号)及江苏相应转发文件的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卫生防疫津贴。

在科研立项、进修培训、人才评价等工作中,向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倾斜。将医务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现实表现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重要内容,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切实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内部感染预防控制,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全员培训。密切关注医务人员身体状况、感染情况安排相应的工作或居家治疗。关注医务人员心理健康,提高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排查轮换因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工作的医务人员,保持队伍持续战斗力。疫情结束后,为参加疫情处置的医务人员安排带薪休假,增加的带薪休假天数不含公休、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天数,可在两个年度内使用;对所有编外人员,为其安排一次健康体检。南京市景区向全市医务人员不限次免费开放 3 年,且可携 1-2 名亲属享受免费。

无锡:合理安排医务人员作息时间 做好医务人员家庭关爱帮扶

据无锡发布,日前,无锡出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医务人员关心爱护若干举措的通知》。

通知要求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营造医务人员安全执业环境。

落实医务人员政策待遇,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承担任务重、风险程度高、考核优秀的医疗卫生机构,适当增核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分配时重点向风险高、任务重、压力大、加班多的岗位倾斜。

根据医务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处置的时间长短、危重程度等因素,在疫情缓解稳定后,采取单位统筹轮换为其安排带薪休假,增加的带薪休假不含公休和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天数,可在两个年度内使用。加强医务人员心理危机干预和日常心理疏导,合理安排医务人员作息时间。

做好医务人员家庭关爱帮扶,对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其子女在校就读的,由所在学校给予人文关怀,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多种形式的课业辅导服务。

强化对医务人员的正向激励,对院前急救、疾病预防、公立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给予专项慰问金。对坚守岗位、表现突出、群众认可的医务人员,在评先评优、项目立项、人才评定等方面予以倾斜,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东莞:密切关注医务人员健康状况和身体条件 合理安排休息

12月19日,东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医疗救治组发布《东莞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健康防疫和关心关爱工作指引》,明确提出了落实关心关爱措施 。

各镇街(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医疗机构要保障医务人员的工作,做好医务人员餐饮、住宿等生活服务和后勤保障。新冠治疗相关药品应当优先供应给医疗机构,满足医疗救治需求。

医疗机构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临床救治实际,动态优化和调整医务人员编组/医疗力量配备与工作班次安排。对于发热门诊、急诊等重点岗位要配足医务人员,并根据诊疗量及时调整。对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及时救治的同时,合理安排预约诊疗、互联网+医疗服务,择期手术、普通诊疗等,发挥医疗资源的最大效能。要保障医务人员合理休息时间,避免过度劳累增加感染风险。要组织向医务人员发放“健康礼包”,提供必要的药品、体温计、消毒用品等,供其开展健康监测和感染后对症处理使用。医疗机构要密切关注医务人员健康状况和身体条件,合理安排休息或适宜工作。

要将医务人员在疫情防控中表现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重要内容,表现突出的,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用。按规定落实好临时性工作补助、绩效工资等激励政策。加大对医务人员职业精神宣传力度,对先进典型开展表彰奖励。

供图/视觉中国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倪家宁
校对/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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