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腐败、非法收受股权…证监会湖南局原二级巡视员朱治龙被“双开”
​第一财经 2022-11-11 21:30

证监会湖南局原二级巡视员朱治龙此前因严重违法违纪被调查,11月11日调查结果公布,朱治龙被“双开”,并被移送检察机关。

“目无党纪国法,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在企业发行上市等方面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和公司股权,数额巨大。”根据通报,朱治龙的违纪违法行为远不止于此。

朱治龙于1964年1月生,湖南浏阳人,自1993年7月进入证监系统工作,从业近三十年。他在1998年12月至2012年7月,历任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稽查处副处长、处长,上市公司二处处长,法制工作处处长2012年7月至2019年6月,任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副巡视员;2019年6月至2022年6月,任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二级巡视员。

之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与湖南省纪委监委宣布,对朱治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于11月11日公开通报了调查结果。

“经查,朱治龙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私欲膨胀,弄权妄为,'小权大用''虚权实用',处心积虑利用一线监管权力和影响敛财,是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典型。”通报称,朱治龙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干预他人借贷纠纷等。

通报还称,朱治龙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损害监管形象,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朱治龙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朱治龙政务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湖南省邵阳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将朱治龙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杜卿卿)

编辑/田野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