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下午,二十大新闻中心在梅地亚新闻中心二层新闻发布厅举办第二场记者招待会,介绍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有关情况。
现场,北京青年报记者提问:“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其中明确指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的问题,请问干部能‘下’的主要情形有哪些?另外,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过程中具体有哪些举措?”
对此,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徐启方表示,今年9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这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吏的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激励广大干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明确了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辞职、职务任期、退休和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组织调整等7种渠道。聚焦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从政治表现、理想信念、斗争精神、政绩观、执行组织纪律、担当作为、能力素质、工作作风、道德品行等方面列出15种情形。《规定》进一步优化了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有关核实认定和调整程序、完善了有关调整安排方式。重点措施包括以下6个方面:
一是把年度考核作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深入了解干部的政治表现、能力水平、工作实绩、作风状态、群众口碑等。
二是坚持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在实战考验中辨别高下、区分优劣。
三是加强综合分析研判,用好干部考核考察、巡视巡察、审计、统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评议、信访等方面成果,动态掌握干部现实表现。
四是严格落实责任,把《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报告两评议”、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内容,纳入党委(党组)书记年度考核述职内容。
五是建立纪实报备制度,要求每年向上级报备上年度相关情况,推进能上能下常态化。
六是加强舆论宣传,推动形成能上能下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蒋若静
编辑/马晓晴
校对/成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