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湖南消保委10月13日发布了2022年第三季度湖南省消保委系统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报告。第三季度,湖南全省消保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7万余件,解决1.6万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29万余元。
根据投诉性质,质量、合同、售后服务、价格、安全占消费者投诉的前五位。第三季度,湖南消保委系统受理商品类投诉12113件,其中食品类投诉2510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20.72%,位居第一;房屋及建材类2052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16.94%,位居第二;家用电子电器类、日用商品类、服装鞋帽类投诉量位居第三、四、五位。
湖南消保委对投诉热点分析发现,未成年人消费维权重点呈现新变化。近年来,未成年人消费维权重点呈现新变化,主要涉及网络游戏充值、直播打赏、未经监护人同意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等。
在一起投诉中,2022年6月,15岁的薛某某、14岁的石某某来到常德市某刺青工作室要求提供文身服务。该工作室工作人员在未经核实年龄的情况下,提供了文身服务。6月15日,薛某某、石某某的家长就此事投诉至常德市鼎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要求该工作室承担清洗文身的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用。经查,该工作室未核实薛某某、石某某的年龄及身份证信息,也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就直接提供了文身服务,该工作室的行为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调解,最终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被投诉方赔偿薛某某、石某某清洗文身的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用。
消费安全不容小觑。安全权是消费者的首项权利。但实际生活中,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的情况依然存在,如食品掺杂掺假、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销售存在安全隐患的商品、经营场所安全保障义务履行不到位等。在一起案例中,袁女士家人通过网络平台在某蛋糕店购买了一款冰激凌蛋糕。收货后,商品外包装没有提示包装内含有干冰,也没有提示干冰使用注意事项。袁女士儿子将干冰放入矿泉水瓶中玩耍后爆炸导致小孩的眼球被炸伤,该行为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依法赔偿。经调解,商家赔偿袁女士小孩医疗费用12000元。
商品房销售纠纷攀升。第三季度,共受理房屋类投诉1487件,比去年同期增加925件,增长率为164.59%。反映的主要问题是:虚假宣传,承诺不兑现;未能按期交房;房屋出现漏水、开裂等质量问题;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2022年6月,周某、向某等5人来到怀化市洪江区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称他们2019年初时认筹了该区某房地产公司的商品房,该公司销售人员宣称赠送一个阳台,实际上在房屋修建过程中赠送阳台的区域没有修建阳台,后去售楼部沟通时该公司承诺交房之后修建,2022年5月收房时发现并没有赠送阳台。经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该房地产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虚假宣传,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管局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套路多。第三季度,共受理保健食品投诉442件,比去年同期增加257件,增长率为138.92%。特别是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套路多:广播电视养生类节目穿插搭售产品;邮寄或电话营销等方式忽悠老年消费者;报刊虚假宣传销售高科技产品等。
会议营销坑老现象仍然存在。非法会议营销活动举办者利用老年人消费信息不对称,容易被所谓“免费”活动、小恩小惠所诱惑,通过虚假宣传、噱头营销,诱骗老年消费者花费高于市场价数倍的价格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