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央视新闻 2022-09-29 17:00

为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公告,明确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

根据公告,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内收费项目,包括耕地开垦费、污水处理费等14项收费,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编辑/樊宏伟

相关阅读
精准帮扶个体工商户解困
经济日报 2023-07-15
财政部: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已减少至50项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3-04-01
多部门解读培育扶持 个体工商户“31条措施”
南方都市报 2023-02-10
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
人民日报 2022-11-14
“税费优惠覆盖全部个体工商户”也是涵养民生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11-02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