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并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规定》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对于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为什么人、靠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领导干部能否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能否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接地气、通下情,真正把群众面临的问题发现出来,把群众的意见反映上来,把群众创造的经验总结出来,群众的心中都有一杆秤。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关键是解决能下问题。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
2015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该规定试行7年来,对督促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严管干部制度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出台修订版《规定》,聚焦“能下”这一关键点,将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从原来的10条修订为15条。无论是新增加的条款,还是对原条款的修订,内容都更加广泛、全面。
从实践看,能下是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把那些没有大过,没有违纪违法行为,但是在其位不谋其政,能力素质不适应发展需要的干部调整下来,打破“金饭碗”的铁律,需要更加清晰可操作性的规制性要求。此次出台的新规,就在要求的细化上下足了工夫。比如,为增强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制度的刚性,规定“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及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经认定确属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下;“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上存在明显差距的”,下;“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下,等等。总体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更加鲜明而突出。
推进干部能下不是最终目的,而是手段。让那些“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在其任不谋其职,不善为、不能为、不想为,对上级要求置若罔闻,对人民诉求充耳不闻的“懒官”“庸官”下来,是为激励更多胸怀“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的干部上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就能让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得到最好保护。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完善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健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制度,对那些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担当或者能力欠缺、作风不实的领导干部要坚决予以组织调整。对那些积极投身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火热实践,把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伟业的干部要坚决用起来,党的执政基础一定能够更加牢固。
文/北京青年报评论员 栗玉晨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