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历史|督邮——从受人敬重到不被欢迎
文史知识 2022-09-13 14:00

对中国古典文学有所了解的人,大都熟悉下面两个故事:

一是《三国演义》第二回“张翼德怒鞭督邮 何国舅谋诛宦竖”中,写刘备任安喜县尉,适督邮行部至县,刘备出郭迎接,督邮傲慢无礼,且据朝廷“凡有军功为长吏者当沙汰”的诏令,要罢免刘备的职务。刘备归到县中,与县吏商议,县吏们认为督邮作威,无非是要贿赂。张飞知道后,将督邮绑在县前痛打,“一连打折柳条十数枝”。

其实,在历史上,真正鞭打督邮的是刘备本人而非张飞。《三国志·蜀书·先主传》载:“先主率其属从校尉邹靖讨黄巾贼有功,除安喜尉。督邮以公事到县,先主求谒,不通,直入缚督邮,杖二百,解绶系其颈着马枊,弃官亡命。”据裴松之注引《典略》,当时“州郡被诏书,其有军功为长吏者,当沙汰之,备疑在遣中。督邮至县,当遣备,备素知之。闻督邮在传舍,备欲求见督邮,督邮称疾不肯见备,备恨之。”因有鞭督邮之举。大概是《三国演义》的作者觉得刘备鞭打督邮,有碍于他的“仁义”形象,便移花接木,把这件事安到了张飞头上。

另一件事是陶渊明任彭泽县令,在官八十余日即挂冠归隐。归隐的原因,据陶渊明自己在《归去来兮辞》中所说,是因为程氏妹在武昌去世,自己急着要赶去奔丧。而据《晋书》和《宋书》中所记,则亦和督邮有关。如《晋书·隐逸传》中记载说,陶渊明“素简贵,不私事上官。郡遣督邮至县,吏白应束带见之,潜叹曰:‘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拳拳事乡里小人邪!’义熙二年,解印去县。”虽然陶渊明早就有想要彻底归隐的念头,但真正变成实际行动,却需要有一件事作由头。不愿拜见督邮,便成了这样的一个“由头”。

实际上,在汉魏六朝时期,鞭打督邮和因不愿拜迎督邮而去职的,并不只是刘备和陶渊明,还有一些人也曾有过类似的举动。前者如《宋书·良吏传》记南朝宋时阮长之初为诸府参军,除员外散骑侍郎,“母老,求补襄垣令,督邮无礼,鞭之,去职。”后者如《后汉书·儒林列传》曾记,《吴越春秋》一书的作者赵晔,少时曾为县吏,“奉檄迎督邮,晔耻于斯役,遂弃车马去。”又同书《独行列传》亦记范冉“少为县小吏,年十八,奉檄迎督邮,冉耻之,乃遁去。”

如果把上面的这些事情放在一起看,似乎给人这样的一种印象:督邮一直是一个不被人欢迎、甚至是受人轻贱的职位。实际上,这样的看法是不全面的。从整体上看,在汉、魏、晋几个朝代的前期,督邮常常是一个比较受人敬重的“正面形象”。只是到了中、后期,在政治昏暗、吏治败坏的背景下,督邮才随之逐渐演化成不太受人欢迎的角色。

督邮是西汉时开始设置的郡太守的重要属吏,是一个监察官员,代表太守督察所属各县,宣达教令,考核县吏政绩,调查、纠举县吏的贪赃枉法之事,然后报请郡守处治。同时,督邮还兼司狱讼捕亡等事。《汉书·赵尹韩张两王传》记尹翁归徙署督邮,当时“河东二十八县,分为两部,闳孺部汾北,翁归部汾南”。到了东汉,更是把每个郡分为五个部,每部各设督邮一人,“以察诸县”(见《后汉书·百官志》及《后汉书·卓鲁魏刘列传》李贤注)。这样,在汉代,中央一级有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丞相司直、司吏校尉等专职监察官员,各级地方政府则有察郡的州刺史、察县的督邮和察乡的廷掾,从上到下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监察系统和较为严密的监察法规。

在西汉和东汉等几个朝代前期政治较为清明、吏治较为整肃的前提下,包括督邮在内的各级监察官员,大都清廉自守、刚直不阿,能恪尽职守,大力纠举贪贿。如西汉昭、宣之时尹翁归任督邮,“所举应法,得其罪辜,属县长吏虽中伤,莫有怨者”(《汉书·赵尹韩张两王传》),东汉时魏郡李暠为美阳令,与中常侍具瑗勾结,贪婪残暴,为百姓所患,及苏谦为郡督邮。“部案得其臧,论输左校”(《后汉书·郭杜孔张廉王苏羊贾陆列传》),东汉时郅寿任冀州刺史,曾令督邮督察属郡藩王及傅相,“动静失得,即时骑驿言上奏王罪及劾傅相,于是藩国畏惧,并为遵节。”(《后汉书·申屠刚鲍永郅郓列传》),又《后汉书·张王种陈列传》东汉顺帝时记陈球任繁阳令,时“魏郡太守讽县求纳货贿,球不与之,太守怒而挝督邮,欲令逐球。督邮不肯,曰:‘魏郡十五城,独繁阳有异政,今受命逐之,将致议于天下矣。’太守乃止。”作为督邮顶头上司的太守,索贿不成而要罢免县令职务,因督邮据理力争而只能作罢,可见只要是秉公行事,连太守也对其有所忌惮;可以想见下面所属各县的官员们,对督邮更应是抱着一种既敬且畏的情感。

影视剧中的督邮形象

事实证明,汉代以来所实行的这种监察制度,在政治环境相对较为理想的时期,曾经起到了澄清吏治的良好效果。但这种机制的局限性也是明显的。其中的一个很大的问题是行政权和监察权没有分离,而是互相纠结在一起。如督邮和廷掾既是地方监察官员,同时又是郡和县的行政长官的属吏;他们在行使监察权时,往往必须要秉承行政长官的意志,导致监察权屈从于行政权。这样,当某一个时期政治环境变得腐败昏暗,吏治败坏,整个官僚阶层都上下勾结、官官相护、贪贿成风时,这种监察机制便不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能,往往是形同虚设,陷入了一种“刺举之吏,莫敢奉宪”(《资治通鉴》卷三〇汉成帝阳朔二年)的局面。即使有少数人仍然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也无异于以卵击石,于事无补,甚至会导致自己备受打击迫害。如东汉魏帝时东部督邮张俭,因举劾中常伺侯览及其亲属的罪恶,反被侯览诬其私结朋党,被迫亡命,一路上“望门投止,莫不重其名行,破家相容”(《后汉书·党锢列传》,谭嗣同《狱中题壁》诗中的“望门投止思张俭”即用此典),最后一直逃到了塞外。

而更多的包括督邮在内的各级监察官员,在这种恶浊的环境中,或阿附权贵,助纣为虐;或作威作福,贪财索贿,自己也变质异化成了贪官污吏的一分子。如《三国志·魏书·钟繇华歆王朗传》的注文中提到一县守长夏逸为督邮所诬,其县主簿张登愿代逸之罪,结果是张登“身受考掠”。又《三国志·魏书·满田牵郭传》记“县人张苞为郡督邮,贪秽受取,干乱吏政”。

更有意思的是《后汉书·独行列传》记戴封任西华县令,“时汝、颍有蝗灾,独不入西华界。时督邮行县,蝗忽大至,督邮其日即去,蝗亦顿除,一境奇之。”我们可以把这件事和《后汉书·卓鲁魏刘列传》所记的另一件事放在一起看:卓茂任密县令,“数年,教化大行,道不拾遗。平帝时,天下大蝗,河南二十余县皆被其灾,独不入密县界。”两件事一反一正,相映成趣。这样的记载固然反映了当时人的“天人感应”的观念,但若换一个角度看,这里不也是在喻示,在当时人看来,上面提到的那个督邮正像掠取害民的“蝗虫”吗?

写到这里,再回过头去看本文开头提到的两件事:《三国演义》里除了把“怒鞭督邮”者换成了张飞,还借县吏之口,认为督邮之所以要罢免刘备职务是为了借此索要贿赂。这样的描写固然是有虚构的成分在内,但若联系张苞“贪秽受取,干乱吏政”一事来看,似乎不能将其视为毫无根据的胡编乱造。再看《晋书·隐逸传》中的记载,说陶渊明“不私事上官”,而且他把那个要来行县的督邮称作“乡里小儿”,读者不难据此体会出,这个督邮决不会是一个作风正派、奉公守职而受人敬重的角色。

本文刊于《文史知识》2004年第4期

来源:文史知识

编辑/韩世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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