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少电商平台为提升顾客满意度,纷纷推出“超时赔付”服务。然而,这一原本用于吸引并方便买家的功能,却被买家何某及电商平台“内鬼”徐某、王某钻了空子。3人里应外合,利用所在电商平台的规则漏洞,疯狂“薅羊毛”,累计获利38万余元。近日,经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何某、徐某、王某三人有期徒刑一年至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各并处罚金。
偶然发现“商机”,男子注册多个账号下单索赔
不久前,何某在上网时,偶然发现了一个可以“薅羊毛”的方法:在某电商平台找到那些成交量小、不能及时发货的商家下单,如果商家确实未能按照下单时约定的时间发货,买家就能获得平台的赔偿款。
为了验证这个方法的可行性,何某先在网上购买了一批手机卡,然后在某电商平台注册多个账号,并将这些账号绑定在自己的一张银行卡上,寻找不能及时发货的商家下单,并填写虚假的收货地址。一旦商家联系上他,告诉他“缺货”“无法发货”时,他便投诉至某电商平台的客服处,反映商家未按约定时间发货。
根据该电商平台的规定,如确认问题属实,就会给予何某一定数额的赔付。何某多次通过这种方式向电商平台要求赔偿,并屡屡得手。
“内鬼”主动出击,协助赔付审批畅通无阻
不同的下单账号和收货地址,投诉的内容却近乎一致,而这些账号的背后,竟然还对应着同一张银行卡,同一个持卡人,他就是何某……在何某实施自己计划的5个月后,某电商平台扬州分公司的员工徐某就发现了这批投诉订单存在异常。然而,徐某并没有及时向上级汇报或者提出质疑。
据介绍,徐某是该电商平台的高级仲裁员,主要负责处理商家无授权、无货、延迟发货等一类的投诉。一般接到投诉后,仲裁员会联系商家,核实投诉详情,并分别与商家和买家确认赔付金额,作出赔付决定,最后进行上报,由上级审批。虽然审批权不在徐某手上,但只要将赔付单的细节做得足够规范,且在赔付规则之内,上级并不会深究或者质疑。
岂料,徐某发现了何某虚假下单的恶意行径后,非但没有揭发,反而通过邮件向何某抛出了“橄榄枝”:我不仅能保证你投诉的订单赔偿成功,还能帮助你提现。
两人一拍即合。约定先由何某下单,发起投诉后,徐某通过搜索订单号接受何某的投诉单。处理完成后,赔付款以余额的形式打入何某账户,提现后,两人分成。徐某为掩人耳目,又拉了公司另一名高级仲裁员王某入伙,3人合力“薅羊毛”,按比例分成。
终落法网,因职务侵占罪纷纷获刑
孰料,该电商平台工作人员在进行售后数据分析时,从中发现异样,于是报警。经公安机关侦查,约一年时间,何某使用170多个账号下了近3000单,其中赔付1000多单,恶意骗取赔付款项高达38万元,其中以现金形式赔付33万元。很快,三人被抓。
随后,该案被移送至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认为,何某与徐某、王某共谋非法占有某电商平台财物,给该电商平台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何某利用徐某王某两人系平台高级仲裁员负责处理赔付申请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占电商平台财物,构成职务侵占罪共犯。经广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针对案件中工作人员与他人利用职务之便内外勾结一事,检察院向该电商平台制发了刑事风险提示函,提出建立风险研判评估机制、异常数据信息通报机制等防控建议。
文/记者 刘浏 通讯员 宋健 林倩雯 朱敏
编辑/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