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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快评 | 莫让“职业筹款人”伤害慈善公信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8-21 15:05

8月21日,水滴筹发布声明称,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水滴筹筹款中介抽成最高达70%”。事实上,所谓的筹款中介是由部分恶意推广的第三方商业组织运作,为筹款人提供不正当筹款方式的服务,对于此伤害用户和水滴品牌的行为,水滴筹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抵制和打击。6月28日,水滴筹对外声明称大病筹款灰色链条不仅严重影响了大病筹款行业的公众形象,而且筹款中介收取30%-70%的费用,侵害了筹款人、捐款人的权益,已经构成违法行为。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以及人们使用互联网习惯的养成,一些人也习惯于通过网络众筹的方式解决自己遇到的困难。在互联网的传播效应下,一些筹款人极易引起网友同情,在短时间内即可筹足善款。但是,抽成高达70%的“筹款黄牛”行为,无疑极大地伤害了捐款人、求助人的权益,理当受到严厉打击。

对于很多网友来说,如果在刷朋友圈、短视频、浏览网页时,看到有人因贫困、大病等因素陷入贫困无望处境时,往往会被筹款视频、文章中的煽情情节、主人公的艰辛、努力,悲惨遭遇所感动,触动,并可能在感召之下捐款。

按说这种新形态之下的众筹模式可以快速地解决求助人的燃眉之急并无不可。但是,如果网友知道这些煽情的筹款内容可能并非真实,而是部分“职业筹款推广人”特意“包装”出来的,且真正的求助人未必得到多少善款,“黄牛”却可能抽走70%善款的话,恐怕绝大多数网友不会再伸出援助之手。

现实中,确实存在这样以谋利为目的的“筹款黄牛”群体。这些“筹款黄牛”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甚至犯罪。根据《慈善法》,开展募捐活动不得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在具体募捐过程中,这些“筹款黄牛”则可能对相关事实进行夸大宣传,虚假包装,以便骗取公众的同情心和钱包。该行为已经违反慈善法,民政部门可对其处以最高20万元罚款,如果欺骗情节较为明显的话,则涉嫌构成诈骗罪。

更令人愤慨的是,这些“筹款黄牛”一点慈善之心都没有,其诱导公众捐赠,又“抽成高达70%”的行为,反倒像极了“吸血鬼”。这种披着慈善马甲,以行善之名将求助人当作道具,将公众当作傻子,进而行不义之事,发不义之财的“筹款黄牛”现象,极大地伤害着本就脆弱的慈善行业,必须受到制裁。

开展慈善活动必须遵循诚信、公益等原则。任何掺水的伪慈善行为都既戕害的求助人,又嘲弄了捐款人。对这种惟有“黄牛”得益,其余多方受损的“筹款黄牛”现象,监管部门理当严肃查处“职业筹款人”,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网络平台也应果断屏蔽相关伪慈善募捐的链接和视频等内容。进而让这种亵渎善心的搅混水行为没有市场,保护慈善行业少些招摇撞骗和投机取巧,确保公众的善心和善款真正用到慈善事业。

文/史洪举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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