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持续了一年的5.18亿元专利侵权诉讼案有了新进展。
针对中创新航撤回对宁德时代3项专利无效申请的传闻,7月27日,中创新航发布公开声明称,目前,诉讼和涉案专利无效仍然处于审理阶段,尚无生效判决;7月27日晚间,宁德时代方面则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述3项涉诉专利收到了新的无效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某项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提交相关申请,请求相关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无效宣告请求的处理时间,最快3个月,慢则6个月。
针对“撤回后再重新申请是否影响案件审理进程”,宁德时代方面表示,“不影响法院对侵权案件的审理。由于此前中创新航提出的五项涉诉专利无效请求,并无一项成功,法院已经开始实质审理阶段。”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利部主任、专利律师赵建刚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中创新航提出新的无效申请能否对案件审理产生影响,主要取决于是否有更好的理由和证据。”
追溯中创新航与宁德时代的专利纠纷事项,今年3月份,中创新航向港交所递交的招股书显示,宁德时代在2021年7月份至9月份期间针对中创新航向福州中院提出了多起专利侵权诉讼,共涉及5项专利,包含3项发明与2项实用新型专利。
据当时宁德时代方面透露的信息,涉案专利包含正极极片及电池、防爆装置、集流构件和电池、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及动力电池等多项专利,涉嫌专利侵权的电池已搭载在数万辆车上。
宁德时代要求中创新航立即停止侵犯相关专利,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制造、销售或许诺销售应用上述专利的相关产品;今年5月份,宁德时代向法院申请提升专利侵权赔偿金额,由原本的1.85亿元提升至5.18亿元。
去年8月份,中创新航对上述5项涉诉专利提起无效请求。截至发稿,上述涉诉专利中,1项专利全部有效、1项专利部分有效,对于其他3项专利,中创新航均已主动撤回专利无效申请。近期,中创新航再度对上述撤回申请的3项专利提出新的无效申请。对此,赵建刚表示,法院可能加快侵权诉讼的审理和判决。
中创新航认为,打着“保护创新”的旗号,对同行进行恶意打压,违背了专利法“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立法宗旨。
对此,宁德时代方面则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电池是高科技行业,为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宁德时代一方面尊重第三方知识产权,愿与行业参与者就知识产权授权许可保持沟通合作;另一方面也会重拳打击恶意侵权行为,促进市场良性竞争。”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