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稳定全市经济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涉及多条房地产领域支持政策。
支持购房者购房,实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套20%、二套30%的最低首付比例政策,落实好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参考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要求。
同时,秦皇岛将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单缴职工贷款额度上限调整为60万元,双缴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上限调整为80万元;购买绿色节能自住住房(二星级以上)贷款额度上浮10%;第二次贷款首付比例降低到不低于30%;延长存量房贷款房龄控制线至30年。
实现“一人购房全家帮”,文件显示,秦皇岛市缴存人全款购买本市新建自住住房的,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只限一次)。
提高租房者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海港区及秦皇岛开发区西区调高为12000元/年、其他县区为9000元/年。
文件显示,项目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批准预售。合理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别是民营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贷款需求,加大对建筑企业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作逾期处理,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同时,对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商业开发的居住建筑项目配建装配式建筑比例进行调整,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海港区调整到36%以上;山海关区、北戴河区、抚宁区调整到32%以上;卢龙县调整到28%以上;昌黎县、青龙满族自治县调整到26%以上。
落实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措施,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给予地上建筑面积的9%不计入项目容积率奖励,装配式建筑给予地上建筑面积的3%不计入项目容积率奖励,达到A级标准的装配式建筑给予地上建筑面积的4%不计入项目容积率奖励,奖励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及城市配套费用。
此外,秦皇岛还出台措施降低房地产企业拿地成本。新出让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按照不低于土地出让起始价总价款的20%确定。科学确定土地公开出让起始价,商业用地土地出让起始价可按照不低于评估价70%确定,居住用地土地出让起始价按照评估价确定,且出让起始价不得低于土地成本,适当降低商业办公用房自持比例。允许受让人申请延期缴付或分期缴付土地出让价款。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支付土地出让价款比例不低于土地出让总价款的50%,余款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LPR缴纳利息,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