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视同仁、不得歧视!上海官媒、市政府新闻发言人两度发声的背后
政知见
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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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新冠肺炎康复者就业难”的问题成为外界关注的一个热点。

7月11日,《解放日报》刊发了一篇文章称,居民的身体健康状况、既往病史都事涉个人隐私,关系到居民个人的法定人身权益,也对他们的社会生活具有重要影响。

文中还提到,要“全方位保护新冠阳性康复者的人身权益和劳动权益”。

“不要阳过的”

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后被歧视的现象,并不是今年才有的。

政知君注意到,在2020年3月,上海曾有媒体报道,一名治愈男子遭邻居曝光、被骂“妖怪”。

到了2022年,新冠痊愈后,仍有不少人被歧视。

今年上海新一轮疫情期间,就有痊愈的感染者反映,出院或者解除医学隔离观察后被社区拒绝回家。

对此,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主任邬惊雷说,“从目前的研究和临床经验来看,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后,他们体内已产生相应抗体,根据疾控专家研究,目前还没观察到造成传播的案例。希望家人和社区不必为此担忧,更不能歧视。”

另外,上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发布会还明确,出院人员居住地的居(村)委会、物业单位要做好对相关居民的解释疏导工作,确保不阻拦、不拒绝。

近期,多个媒体报道称,在上海已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的情况下,仍有新冠阳性康复者遭遇“职场歧视”。

《中国慈善家杂志》在近日刊文说,一份上海迪士尼乐园招聘保安的启事在网上广为流传,其中“去过方舱,确诊过阳性的不要”被指歧视新冠康复者。而这或成为普遍现象。

《新闻晨报》报道,记者随机走访了上海浦东松江部分劳务中介。中介表示,迪士尼、富士康、大金等公司都“不要阳过的”。

图来自新闻晨报

《南方都市报》在报道中提到,曾在上海某方舱做志愿者时感染新冠的刘利痊愈出院后,曾面临要在街上“流浪”、被到处驱赶的情况。

招聘方通常是从应聘者随申码的核酸阳性记录和《证明》得知他们曾感染新冠。

2021年张伯礼曾提出建议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中国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陆铭对媒体说,有些新冠患者实际上是曾经在方舱的工作人员、志愿者,在为社会做贡献的时候感染了新冠,但治愈之后却受到了招工歧视。

“如果这个问题不及时得到纠正,在短期内是对这些打工者有影响,不公平;从长远看,大家以后就更不愿意牺牲个人利益,来追求公共利益。如果下一轮疫情再来,还会有人愿意做志愿者吗?谁来保护我们呢?”

政知君注意到,针对新冠肺炎康复者遭遇社会歧视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天津中医药大学校长张伯礼曾经专门提交过建议。

2021年3月,张伯礼有关《关于消除新冠肺炎社会歧视问题的建议》引起了外界关注。

当时,张伯礼表示,在疫情期间,武汉市一位老人确诊新冠肺炎治愈后家人拒绝接收的新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可以理解为当时人们对新冠肺炎缺乏了解所致,但是一年后的今天,这种现象依然存在。

“据我和团队这一年多在武汉进行新冠肺炎康复诊疗工作中调研得到的信息,现在社会上仍普遍存在着对新冠肺炎患者的歧视现象,包括新冠肺炎康复患者应聘不能得到公正对待,普通民众得知门诊医生专家有新冠肺炎病史竟直接退号退诊,甚至亲戚不愿与新冠肺炎治愈患者吃年夜饭等’怪’现象。”

他当时建议,劳动保障部门应开展一项专门的调查,制止用人单位以“新冠肺炎”的名义歧视康复者,对于辞退或不录用的歧视行为严厉处罚并进行社会公示。

今年4月,张伯礼在上海就新冠疫情接受采访时强调,社会上不应歧视新冠肺炎患者,对他们应该要有更多的关爱,为他们康复提供更好的环境氛围。

上海官媒发声

政知君注意到,就在7月11日,上海官媒《解放日报》刊发了一篇名为《“新冠职场歧视”靠什么解决》的文章。

文中提到,“新冠职场歧视”,违反了《就业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和相关政策的规定。

有关部门应该对违法企业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并在相应的劳动诉讼、劳动仲裁中,对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帮助他们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

文中还提到,居民的身体健康状况、既往病史都事涉个人隐私,关系到居民个人的法定人身权益,也对他们的社会生活具有重要影响。

“例如居民感染新冠病毒这一类信息,其知情权的范围应该如何界定?一般的招聘企业、劳务中介机构是否有权查验应聘者的新冠病毒感染史,疫情防控机构掌握的相关信息是否应该对其开放?这些问题都值得探讨,形成具体细化的相关规定。”

政知君注意到,在接受《中国慈善家杂志》采访时,陆铭提到,“企业复工复产后,如果发生疫情传播,企业是要负责任的,只能谨小慎微,所以我们这个板子也不能完全打在企业上,应该强调的是新冠疫情的防治措施本身有没有到位,而不是看结果。一味按照结果对企业进行处罚,企业就会采取相应的行为,将自己的风险降到最低。”

《解放日报》在上述文章中提到,在疫情防控的系统工作中,每家企业都守土有责,应该主动承担起自身的主体责任。但具体到企业到底应该承担哪些责任,在政府机构、防疫专业机构、企业和员工个人之间,各自防疫责任的边界应该如何界定,都存在一个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问题。

从媒体报道的情况看,一些地方片面强调、过度加重企业的防疫责任,动辄搞一刀切,间接导致企业也搞一刀切。对于杜绝“一刀切”“层层加码”,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已经三令五申,这些要求的精神应当落到实处,加诸企业头上的过度高压应当及时修正。

7月11日下午,在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25场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尹欣说,上海市各部门、各单位都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一视同仁地对待新冠阳性康复者,不得歧视。

“社会各界应该对新冠阳性康复者给予更多的关心关爱,不能给他们贴标签,不在他们的工作生活中设槛,不能让他们生活在不该有的阴影下。”

资料|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 解放日报 新闻晨报 南方都市报 中国慈善家杂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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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
校对/项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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