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丨​董乃斌:从典故叙事到情境创置——李商隐《泪》诗的结构与意义
文史知识 2022-07-10 08:00

李商隐有《泪》七律诗一首,因其表现手法的特异,历来颇引人关注,但所获评价却截然不同。赞赏者说“此义山独创之绝作也!”(冯浩《玉谿生诗集笺注》)但意见相反者却说此诗“卑俗之至,命题尤俗。”(纪昀《玉谿生诗说》)——这里引的是清代两位著名说诗人的观点。今人又如何呢?在对李商隐诗评价普遍高涨的今日,这首《泪》诗似乎还是不太被看好,多种李商隐诗选不选此诗,《文学史》中一般也很少评说它。如果提到,往往是作为不良诗例,批评它堆砌典故、玩弄技巧。就连非常推崇李商隐的一部《诗歌集解》也认为此诗“前六种泪兴起后一种泪,别无寓意。诗用《恨》《别》二赋写法,已有堆砌故实之弊。西崑效之,变本加厉,遂成无灵魂之躯壳矣。”(刘学锴、余恕诚《李商隐诗歌集解》)批评的是西崑体,根源则似在义山。笔者对此曾有疑问,但因囿于此诗体格属于咏物,又说不清其究竟有何深意,也就无从反诘,只能将疑问存于心中。可是,近来又读,反复琢磨,产生了些新认识新想法,不揣浅陋,愿与读者交流,向方家,特别是尊敬的学锴兄求教。

《泪》诗究竟是怎样一首诗呢?我们今天就从“堆砌故实”入手来具体赏鉴分析一番。

先看其诗原文:

永巷长年怨绮罗,离情终日思风波。

湘江竹上痕无限,岘首碑前洒几多。

人去紫台秋入塞,兵残楚帐夜闻歌。

朝来灞水桥边问,未抵青袍送玉珂。

前人讲解此诗,首先遇到的是其性质如何,是否属于咏物诗?从题型看,咏眼泪,显然应属咏物。咏物诗的高标主要不在于状写描摹的工巧逼真,而是要有超乎形似、神似以上的寓托和深意。如果全诗赋体,平铺呆绘而并无丰富含意,那么诗的格调就高不到哪里去。朱彝尊、程梦星、冯浩、黄侃、张采田等均以为前六句平列乃是起兴,尾联“未抵”一个转折,才是诗人“正意”所在。因此,此诗并非单纯咏物,感怀抒慨的成分要更大一些。倘若诗不仅另有“正意”,而且这个“正意”还比较重大而深刻,那么诗的意义就比单纯咏物要大,诗品也高了。看来,挖掘并阐释这个“正意”,才是分析此诗价值的关键所在。

七律诗自有其规格,前六句既已平列,作用是起兴,那么诗之“正意”,只能蕴含于曲终奏雅、画龙点睛的尾联之中,尾联应是我们解析的重点。可是为了更好地说明尾联,还得从前面平列的六句六事说起。

几乎所有的读者都承认,《泪》诗前六句讲了六个悲伤落泪的历史故事,我们不妨称之为“典故叙事”,此乃古典抒情诗常用的技法,也是今人模拟古诗的一个重要方面。不过李商隐这首《泪》诗,不是一般的用典,而是把它用到了极致。六句六事的前两个是泛说——宫女因罪被囚禁于永巷(或者发配掖廷、打入冷宫之类),家人外出,留守的妇女担心行人路途艰险,安危可虞。宫怨和思妇之泪是历代常见、诗中表现得很多的。但这二事所涉比较宽泛,在诗中尚未与特定、具体的人物遭际相联系,尚属泛泛虚说。这是诗的第一个叙述层次。下面进一步,由虚入实,进而把讲述的故事具体化了,也就是用上了有固定和实在内容的典故——上古,舜之二妃娥皇、女英追寻夫君南巡的足迹,来到湘江边,得到他的死讯,二女痛哭,泪洒湘竹,使之尽斑,斑竹从此成了潇湘的特产。(《博物志》《述异记》)“湘江竹上痕无限”概括的就是这个故事。晋羊祜治理襄阳颇施德政,为民敬仰,死后,民众自发于岘山建碑怀念,见者无不落泪,羊的后任杜预称此碑为“堕泪碑”(参《晋书·羊祜传》)。“岘首碑前洒几多”即概述此故事。两个与下泪有关的典故,被李商隐制成粘对合律的俪句,成了概括性和音乐性都挺强的七律颔联。颈联再施故技,但主人公所流之泪与其切身命运贴合得更紧了。“人去紫台秋入塞”,说的是王昭君远嫁和番之事,此句令人想起老杜的“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咏怀古迹五首》之三),但锤炼压缩得更精炼了。“兵残楚帐夜闻歌”的故事最为悲壮惨烈,指楚汉相争项羽兵败垓下夜闻四面楚歌之事,那一幕就是历史上著名的英雄末路、霸王别姬,岂不更要令人泪下滂沱,挥洒琳琅!这四个故事各有各的悲情和伤痛,程度则层层推进,可说已将人间苦境演至极致,把典故叙事推进到更强更深的层次。咏泪叹悲到这个份上,简直无以复加。下文将何以为继?最后又将引申出怎样的议论?端的要考验诗人的思想高度和艺术功力了。

“朝来灞水桥边问,未抵青袍送玉珂”,结尾竟然是这样两句!

这是出人意料的,也是令人费解的。作者在这里未发半句议论,既不揭明自己的观点,也不直抒感慨胸臆,而是别出心裁地勾绘出一个活动的戏剧性场面,创设了一个涵义隽永的情境,从平列的典故叙事到虚构故事、创置情境,给读者留下充分想象的馀地,显示了此诗结构的特异性。

请看,在清早人流熙熙攘攘的灞水桥边,出现了两个人物,一个是“青袍”,即身份低微的士子,一个是“玉珂”,是个地位颇高的大官。他们在演出一幕富含戏剧性的场景——“玉珂”即将远行,“青袍”在此恭送,他们站在灞水桥边,前面是漫漫长途,背后是纷扰而无情的长安,他们是在喁喁细语,还是默默无言地挥手告别?一任读者想象。作者的用心则全在其特意选用的“未抵”一词中表达出来。“未抵”二字,把前六句营造出来的极端悲怆的诗意来了个大翻转、大否定、大超越——尾联意谓:如果清早你到灞桥边上瞧一下,就会知道,前面故事中人物的那些悲哀,哪一个都比不上这位“青袍送玉珂”者的内心的痛切伤疼来得深刻而严重!

诗到此结束,诗人抛出了一个主观色彩极强而又出人意料、相当费解的结论,却丝毫没有对此作出解释。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读者心中怎能不充满疑问:诗人凭什么、又怎么能够这样说呢?他为什么要提供这样一个画面一种情景?根据是什么?理由何在?再者,这个“青袍”是谁?是不是作者自己?那个“玉珂”又是什么人?是个何等身份的高官?还有,这位“玉珂”离京是往哪里去?去做什么?身份微贱的“青袍”何以在灞桥边为“玉珂”送行?一年到头,灞水送别的人也多得很,这位“青袍”为何特别悲伤?似乎比二女丧夫、贤宰离世、昭君去国、项羽败亡还要痛苦,以致诗人要用如此突兀的重笔加以叙述?其中疑团重重,若不想清楚,就很难说是已经理解了此诗的意义,把握了作者的意图。

于是,多少年来解者纷纷,莫衷一是。

比较容易想到的是认为,“青袍”正是李商隐或李商隐一类怀才不遇、仕途坎坷之人,他们在灞桥边送别贵官,眼看人家得意东行,也许是去主政一方吧,而自己却如涸辙之鲋永无翻身之日,或者贵官走后自己还失去了在京的依靠,贵贱对比,揣想未来,怎能不深感途穷无望而至于潸然落泪!这个解释比较符合李商隐的身世遭际,最易想到,也有一定的解释力——虽然作者并未通过诗语给出一点相关暗示——故历来不少论者都这么说。

但仔细想想,这个看法似乎不太妥当:士子失意固然可哀,固然也须舒泄,而且写诗本就允许夸张地宣泄;写出士子不幸遭际,反映社会不公,不能说没有一定的社会意义。何况李商隐诗宣泄此类感慨的也真不少。然而,非要说士子落魄的悲哀比二妃对大舜、百姓对羊祜之死更伤心,甚至比昭君去国、项羽败亡的痛苦还厉害,是不是有点夸张过度、有违事理与一般常识呢?如果李商隐《泪》诗的主旨与正意不过如此,那么作者的心意(至少这首诗所诉说的心意)恐怕的确很难让读者信服和接受。真理跨过一步便成谬误,形容夸张过度效果适得其反,难怪批评的意见如此尖锐强烈。姚培谦认可前面六个故事中人物所流的都是“真泪”,但指出:“何意灞水桥边,青袍送客,朝来俄顷,便不啻悬河决溜之多,我不知何来此副急泪也!”(《李义山诗集笺注》)说是不理解,其实是批评诗语的前后比照不适当,有失分寸,逻辑性不强,渲染寒士痛苦未免言过其实了。纪昀的批评就更严厉:“卑俗之至,命题尤俗”“运格绝奇,但体太卑耳。”如果《泪》诗主旨真是仅仅用六个故事起兴做铺垫,为寒士的途穷无助泄愤呼喊,那么,不能说这些批评没有道理。寒士之苦当然可以渲染抒发,但过犹不及,过度渲染,虚张声势,是不能获得读者理解、同情和认可的。

想想李商隐,一个多么明智练达的人,再说即使写诗从来允许凭虚夸饰,不妨把话说得偏激些,绝对些,也该不至于说出如此偏颇出格而不靠谱的话来呀。那么,《泪》诗的结尾,可不可以另有解释呢?

酷爱李商隐而又熟悉唐史的冯浩,受到《唐摭言》“李太尉德裕颇为寒畯开路,及谪官南去,或有诗曰:‘八百孤寒齐下泪,一时南望李崖州。’”《云溪友议》“赞皇削祸乱之阶,辟孤寒之路,结怨侯门,取尤群彦。后之文场困辱者思之,故有‘八百孤寒’之句”等等记载的启发,为李商隐诗中的“玉珂”找到了一位切实可信的对象,那就是在唐武宗时位居宰相、权高势重,而宣宗一即位就把他一贬到底,直至流放崖州的李德裕。

这是一种逆向思维——通常都将“玉珂”理解为得意的高官,若然,则“青袍”送之,因贵贱悬殊而悲可谓顺理成章。冯浩偏偏相反,把“玉珂”解释为一位彻底失势、面临绝境的前宰相,那么“青袍”便是天下为其抱不平的寒俊之士。这样,此诗结句的涵义便不再是某个寒士为自己个人的遭遇悲伤,而成为广大寒士对李德裕功业的追思和他不幸下场的悲愤及抗议。因为这位“玉珂”虽然功勋卓著,却因不能见容于皇帝,一道诏令,他就只能以花甲之年拖家带口跋涉数千里前往南荒,等待他的只能是苦难和死亡。这是何等的不公,何等的悲哀!他的命运岂不是比怀才不遇、沦落微贱的“青袍”们更加可悲吗?如果“青袍”们再由此想到,自己苦苦追求功名,就算有朝荣达,甚至位极人臣,也难保李德裕式的厄运不落到头上啊。你做再大的官,创出再大的业绩,你的命运也是捏在君主手里,自己做不了主的。这样想来,青袍士子们面对李德裕的沦落会格外悲痛,就非常合情合理。冯浩的解说是这样:“上六句兴而比也。首句失宠,次句离恨,三四以湘泪指武宗之崩,岘碑指节使之职,卫公固以出镇荆南而叠贬也。五谓一去禁廷终无归路,六谓一时朝列尽属仇家。用事中自有线索。结句总括上六事在内,故倍觉悲痛。不悟其旨,则大失轻重之伦矣。灞桥只取离别,不泥京师,此义山独创之绝作也。”说来也巧,冯浩对前六句的解说看似有所牵强,但还真句句可通。此诗的叙述影影绰绰,朦胧闪烁,但失宠被逐——离京远去——武宗之崩——先贬荆南——叠贬崖州——失势后朝中无人援手尽是仇家,与李德裕的经历不是果然十分契合吗?说是“用事中自有线索”,还真值得琢磨思考,不可用“牵强巧合”一句话就加以抹杀。而由此揭出的天下青袍的义愤之泪,李德裕悲剧的历史涵义,其意味之厚重深刻是寒士仅为一己失意而悲远远不能比拟的。难怪冯浩要强调“不悟其旨,则大失轻重之伦矣。”他的阐释如若成立,确实能使李商隐《泪》诗思想价值增重,也使纪昀的指责失去依据。冯浩对自己的发现很有信心,所以在他的《玉谿生诗集笺注》中,《泪》诗是编在大中二年(848),与另一首怀念李德裕的诗《旧将军》排在一起,二诗的思想感情也是完全一致并相通的。

当然,冯浩的阐释只是一种假说,而不是铁板钉钉的实证,所以也可以受到质疑,可以商榷讨论。(参刘学锴、余恕诚《李商隐诗歌集解》)

比如,就史实而言,李德裕遭贬离京,首任荆南节度,由长安前往未必要经灞桥,亦不闻有寒士灞桥送别之记载。然而商隐此诗并非纪实之作,而是借“咏泪”为题,抒写一种填胸塞肺不吐不快的义愤,完全可以虚构故事和设置场景,其创作时地及诗中细节是不必那样考证的。而且大中初年时局对李德裕极为不利,李德裕已在唐宣宗和牛党后劲们的刀俎之上,公开直接为李德裕伸冤,几无可能,还徒惹祸殃。李商隐对李德裕是非常崇敬的,当时他奉郑亚之命为李德裕的《会昌一品集》起草序言,就曾公然称赞李德裕为“万古之良相”“一代之高士”。而自李德裕遭贬以来,为李德裕遭遇鸣不平的诗,他还写过《旧将军》《李卫公》等篇。《泪》应该也是这些诗中的一篇。冯浩的阐释使《泪》诗内容廓大,站点提高,突破了寒士一己落魄的牢骚,而与会昌、大中两朝的政事,与牛李党争和朝廷体制改革、利益分配的重大矛盾,乃至历代朝廷高官难以自主个人命运的宏大主题联系起来,深挖之,实触及封建王权专制制度的一大根本问题。诗的思想内涵和意义因此大为提升。而在艺术表现上,此诗采用叙而不抒不议之法,其比喻隐约、朦胧含蓄的风格,正与义山的一贯作风相同。所以,冯浩的假说是比较合理可信的。

当然,需要声明:冯浩的解说虽然合理,毕竟只是阐释的一种,而不是最后裁决,特别是不一定完全符合李商隐的创作意图,合理的艺术假说仍然是一种假说。但对诗歌作阐释,特别是对古典诗歌诗意的挖掘,是允许甚至离不开假说的。阅读和阐释,在某种意义上,也含创造的成分,假说则是创造的形式之一,是以原作为依据,参考有关史料,知人论世,以意逆志,而有众多读者参与斟酌的二度、三度创作。冯浩的这个假说明显提高了《泪》诗的思想性,提高了它的意义和价值。由于这个阐释,《泪》诗其他的艺术特色也才获得被充分肯定的机会。这里值得提出的,起码有如下几点:

一,前六句每句一事,表现了诗人极强的叙事能力和修辞本领,这些句子都很美,概括准确,富于史性,传统深厚,充满韵味,用字考究,且音韵和谐、对仗工稳。

二,前六句是赋而兼比兴,单看每句内容,是赋;合看六句在诗中的作用,它们的功能则是比兴。前六句用足力气叙述悲泪,合力把诗意推向高潮,为下文的翻转做好准备。全诗是赋比兴的统筹和灵活运用。

三,平列六句后,于高潮点突然转折,逆反前咏,推立新说,结构突兀,意想奇妙,出人意表,如水至断崖,前行无路,直落千丈,既撼人心灵,又促人深思。

比起冯浩揭示的《泪》诗主旨,这些艺术特色虽然精彩,但是次要的,是为主旨服务的。如果《泪》诗意义仅限于义山一类人的个人牢骚,这些艺术特色都不值多提,且无从成立。但一旦主旨站住脚跟,这些艺术表现就成了完成主题的重要手段,值得深入探讨研究了。如此说来,冯浩此说实乃商隐《泪》诗之大功臣也。

任何诗歌阐释都有多种可能,都不可能一次完成,尤其像李商隐这样的诗人,其诗主旨往往含蓄曲折,隐晦朦胧,有很大的探索空间。应该允许、欢迎不同阐释的存在,充分保证阐释的开放性。所以,冯浩提出的阐释意见虽仅是一种假说,我的理解更是浅薄浮泛,但我还是愿意写出,跟大家一起来探讨。

——本文刊于《文史知识》2022年第6期

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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