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暂停经营标示名称为“韩妃染发膏”系列化妆品
中国药闻微信公号 2022-07-04 20:03

国家药监局关于暂停经营标示名称为“韩妃染发膏”系列化妆品的通告

(2022年第30号)

近日,针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国家药监局责成广东、山东、湖北、新疆自治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标示名称为“韩妃染发膏”(板栗色)、“韩妃染发膏”(金亚麻色)、“韩妃染发膏”(棕黑色)3款化妆品进行调查。经查,化妆品注册人广州市韩妃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嫌存在违法生产经营上述标示“韩妃染发膏”系列化妆品的行为。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暂停经营标示名称为“韩妃染发膏”的系列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22年7月1日

编辑/赵红信

相关阅读
5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
国家药监局网站 2024-11-21
国家药监局:立即停止经营!20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4-10-14
国家药监局:立即停止经营!20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4-10-14
国家药监局:暂停经营标称为“蓝顶喷雾”等化妆品|青诉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9-18
国家药监局:不建议儿童使用染发、烫发化妆品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3-07-22
国家药监局提醒:不建议儿童使用染发、烫发化妆品
人民网 2023-07-22
国家药监局提醒:不建议儿童使用染发、烫发化妆品
人民网 2023-07-22
70批次!国家药监局通报不合格化妆品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3-01-29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