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拍案丨靠理财项目狂吸4亿元 投资公司副总裁“栽了”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7-01 13:55

一投资公司以投资理财项目并高额返利为由,非法吸收1000余名投资人4亿余元。爆雷后,上至副总裁,下至业务员,多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获刑一年缓刑至六年不等的刑罚。

以投资高额返利为名吸收公众资金

2022年6月28日,北京朝阳法院公开的一则裁判文书显示,2013年至2016年期间,孟某(另案处理)等人在北京市朝阳区,以玖远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玖远投资”)旗下子公司上海扬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扬铭公司”)等主体的名义,以投资理财项目并高额返利为由,向社会公开宣传,与多名投资人签订理财协议,变相吸收公众资金。经审计,共计吸收1000余名投资人人民币4亿余元。

罗某受孟某招揽,于2013年到玖远投资任职,后任副总裁。期间公司吸收资金规模约2000万-3000余万元。

审理期间,罗某的家属帮助其退缴违法所得42万元在案。

罗某对于指控其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事实予以供认,但辩称其于2015年底已脱离公司,其辩护人发表了罪轻辩护意见,认为指控罗某参与吸收资金的时间段,他在公司中的具体地位均有不清晰之处,且有退赔违法所得行为,请求从宽处罚。

法院认为,罗某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予惩处。罗某系从犯,当庭对指控事实基本供认,在家属帮助下主动退缴违法所得,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2022年3月23日,法院一审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二十万元。在案的四十二万元,并入该系列案件一并发还集资参与人。

子公司副总裁参与吸收资金1亿余元

值得一提的是,玖远投资旗下子公司上海扬铭公司的副总裁黄某因同样的罪名于2021年12月获刑。

黄某供述,他于2014年10月担任财富中心经理职务,2017年升任副总裁职务,负责公司的职能端管理,也负责北京区域的销售工作,2018年5月离职后无业。

上海扬铭公司负责线下销售公司的理财产品,比如互助担保基金的年化收益9.5%左右,期限是1-2 年,每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线上平台则销售汽车贷、餐饮贷等产品,期限从几天至一年不等,年化收益是5%-10%左右。

黄某称,公司销售的线上和线下理财产品是真实的,通过向亲戚朋友推荐,给客户开讲座,组织游玩、采摘等活动法招揽客户。线下客户支付投资款是给每个对应产品的对公账户转账支付,线上平台客户可以直接通过平台投资,至于资金去向,黄某称自己并不知情。

后经朝阳法院一审认定,黄某于2014年至2018年期间,变相参与吸收资金1亿余元,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三十万元,后黄某认为原判认定其犯罪数额不准确;其作为分公司高管,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其为主犯有误,量刑过重,提出上诉。

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终审裁定维持了原判。

总部董事长被限制高消费

此外,记者通过企查查查询发现,作为总部的玖远投资成立于互联网金融元年,注册资本一亿元,集商业保理、基金管理、融资租赁、资产管理、小微金融、互联网金融等金融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管理机构。在北京、上海、天津、石家庄、青岛、烟台、苏州、无锡、武汉等20多个中心城市设立了分支机构,旗下拥有六家全资金融子公司,注册资金均为1亿元,上海扬铭公司只是其中之一。

上海扬铭公司目前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玖远投资董事长孟某则因名下公司被限制高消费,而多次成为限制高消费的关联对象。据企查查显示,限制高消费记录多达29条,分别由北京朝阳法院和山东济南市中区法院、济南历下区法院作出。

此外,孟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23家公司中,已有16家被注销。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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