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强调,要把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放在更重要位置,深入研究我国行政区划设置历史经验,稳慎对待行政区划更名,不随意更改老地名。要坚持行政区划保持总体稳定,做到非必要的不调、拿不准的不动、时机条件不成熟的不改。
老地名是指具有文史渊源、深厚内涵的传统地名。这意味着老地名承载着一个地方的集体记忆、历史文脉、特殊情感等,既是地理信息也是文化符号。然而,在近些年的城市改造浪潮中,不少有文化历史价值的老地名,被一些“大、洋、怪、重”地名所取代,引发舆论质疑,令人感到痛惜。
以某市为例,统计显示每年新增地名上百个,但近些年有不少老地名被注销。从全国情况看,2014年披露的数据显示,近30年来我国有超过6万个乡镇和40万个村的名称被废弃。至于老地名消失的原因,既与基层行政区划和建制村调整有关,也与城市拆迁功能改变有关,还与地名命名更名不规范有关。
上述会议强调“不随意更改老地名”,这是保护老地名的一条“红线”,即更改老地名不得随意、任性,而是有相关的规范措施。那么将以什么措施确保“不随意更改老地名”?此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的意见》,以及5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地名管理条例》,都是制度性确保。
虽未公布《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的意见》详细内容,但会议强调,要把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放在更重要位置,深入研究我国行政区划设置历史经验,稳慎对待行政区划更名……从这些表述看,将通过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为老地名提供更有力保护,即杜绝行政区划调整不当造成老地名消失。
将通过对行政区划“调整权”的约束,为那些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老地名撑起“保护伞”。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地名应当保持相对稳定”,第十条规定“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第二十四条规定“应当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
当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老地名得到国家制度层面的保护,无疑让人欣慰,也充满期待。此外,各地对老地名保护也很重要。比如去年公示的《首都功能核心区传统地名保护名录(第一批)》,首批583处传统地名入围。而且北京明确,严格审批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保护名录内的传统地名。
在保护老地名方面,民意也要发挥应有作用。根据《地名管理条例》规定,行政区划的命名、更名,应当提交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报告;国家鼓励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地名文化保护活动。所以,公众要充分利用法规给予的机会表达自己意见,争取以民意之力把有价值的老地名留住,并保护好。
当然,某些老地名该不该更名也存在争议。比如浙江宁波的一些老地名——象山原来一个叫“鸭嘴头”的地方如今改成了“鹤浦”;宁海桃源街道有个叫“雅致岙”的地方,原来叫“野猪岙”,最近引发了热议。这些老地名被改的原因据说是因为“不好听”。显然争议是正常现象,希望“争”出好结果。
文/冯海宁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