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不得通过提高运费等不合理方式变相哄抬煤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官微 2022-05-19 10:27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煤炭领域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的公告(2022年第4号)提出了哄抬价格的具体行为表现。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与需方签订合同时,不得通过不合理提高运输费用或不合理收取其他费用等方式,变相大幅度提高煤炭销售价格。

例如,蒙西煤炭(5500千卡,下同)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为460元/吨,当地某煤矿与电厂签订的一份中长期合同中,约定出矿价格为460元/吨,并要求电厂承担从煤矿到上站装车的流通费用150元/吨,如煤矿到上站装车的合理流通费用实际仅为50元/吨,煤矿实际上变相大幅度提高煤炭销售价格,存在涉嫌哄抬价格行为。

编辑/田野

相关阅读
国家发改委:坚决遏制铁矿石价格不合理上涨
中新经纬 2023-04-19
哄抬煤炭价格?部委出手,核查!
上海证券报 2022-11-10
市场监管总局查处哄抬煤炭价格 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2-08-06
国家发改委部署各地开展拉网式调查依法查处煤炭价格超出合理区间的行为
国家发改委 2022-06-20
发改委:煤炭企业销售报价超出合理区间涉嫌哄抬价格
中新财经 2022-06-02
国家发改委:煤炭企业不得通过关联方大幅度提高价格出售煤炭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5-23
国家发改委:将采取有力措施保障煤炭供应合理充裕 保持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5-17
国家发改委:将密切监测煤炭市场价格变化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5-17
最新评论